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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吴忠市区文化市场2017年第四季度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表时间:2018-01-30 14:26:00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

 

关于吴忠市区文化市场2017第四季度检查情况的通报

 

市区各文化市场经营业主:

2017年第四季度以来,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结合十九大期间有关工作部署,对市区文化市场开展了集中巡查,先后检查市区印刷复制业、出版物行业、歌舞娱乐行业、网吧行业等经营单位774家次。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12月底,2017第四季度共检查各类文化市场经营单位774家次。其中:检查印刷复制企业、书店、音像等经营单位90家次;网吧经营单位412家次(网络巡查280家次、日常巡查132家次);歌舞娱乐、电影院、游艺业经营单位272家次。第四季度出动执法人员130余人次,现场指导排除安全隐患8处,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27,立案查处5家,罚款11840元。

二、存在问题

1、个别娱乐经营场所证照未及时办理变更手续,有的只变更了营业执照,没有变更娱乐场所经营许可证,同时,新业主对文化市场法律法规不熟悉,经营管理还不够规范,对《营业日志》的填写不清楚、不及时、不规范。

2、个别经营单位存在不亮证、悬挂复印件和过期证件未年审等问题

3、个别网吧存在擅自停止实施经营管理技术措施的情况,第四季度对4家网吧进行了立案查处

4、个别单位存在安全隐患,不能及时做好自查排除。一些经营单位存在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损坏、灭火器压力不足、灭火器数量不够、消防栓放置混乱问题,个别经营单位存在营业期间未按要求打开安全出口以及在安全通道堆放杂物和酒水影响通道畅通的问题。

5、个别经营单位未按规定经营,有超范围经营现象,如营业执照载明只有酒水服务的,在实际经营中却有练歌服务,有的文具店、商场没有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却有书籍出售等

三、几点要求

1、新设立的经营单位要及时办理证件,对符合办证条件而故意长期拖延办证的,将视为无证经营,并根据相关条例进行处罚。同时,各经营单位在出售、转让时,应到政务大厅文化窗口变更相关信息,以便备案待查。

2、各经营单位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实行亮证经营制度,在文化市场监管平台上悬挂文化部门颁发的相关证件及其他有关证件。同时按营业执照载明的经营范围守法经营,营业日志要做到每天登记,不漏登补登,记完后要及时更换,各网吧必须按规定安装文化部网络平台监控软件。

3、寒假将至,各经营单位要加大对未成年人进入网吧、娱乐、游艺场所的自查力度,坚决杜绝此类情况发生。

4、各经营单位要加强“春节”“ 两会”期间安全防范意识,做好自查自纠,严格落实各项人防、物防、技防等安全措施,经营业主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吴忠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

2018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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