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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上报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获得感典型案例和追责问责案例

发布日期:2018-06-18 来源:

  为进一步推动环境保护领域监督管理责任落细落实,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对地方党委、政府的信任感,按照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宁夏协调联络组关于报送群众获得感典型案例和追责问责案例的通知要求,吴忠市政府高度重视,认真梳理为群众解决实际环境问题的案件和追责问责情况,经讨论研究上报我市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群众获得感典型案例3起、追责问责案例2起。

  群众获得感典型案例分别是:“吴忠市富泰化工厂排放酸味气体的问题”、“吴忠市利通区一养猪场散发臭味,粪便直接排入长征路东侧水渠,影响附近居民生活的问题”、“同心县原统计局家属院垃圾堆积如山的问题”。上述案件办理后,群众对当地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办案、迅速处置、彻底清除环境污染的行政行为和企业采取的整改措施表示很满意。

    追责问责案例分别是:“吴忠市红寺堡镇团结村村民王雁福在自家院内非法存储柴油、存放水洗砂扬尘污染问题”和“同心县新区污水处理厂改造工程上报验收情况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的问题”。市公安局红寺堡区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给予王金礼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并于当日送至吴忠市拘留所执行。同心县委、政府已向自治区环保厅及吴忠市委、政府作出深刻检查,县纪委监委给予县住建局党委书记、局长杨玉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县住建局项目办主任田兴平、县住建局项目办职工杨作保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县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杨晓忠、县住建局副局长锁国军、县住建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马淑萍、县住建局质监站代站长金玉柱、县住建局公共事业管理所所长刘英孝诫勉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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