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现代农业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审批<吴忠市金积工业园区年处置100万吨/年一般固体废物填埋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吴农投发〔2018〕32号)及附件收悉。我委组织有关部门及专家对宁夏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吴忠市金积工业园区年处置100万吨/年一般固体废物填埋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此项目符合国家《“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发展要求,项目建成后,可妥善解决吴忠申能热电及周边企业工业固废排放问题。
二、建设地点:按照市规划管理局和金积工业园区出具的《关于明确金积工业园区入园项目选址用地意见的请示》(吴金管发〔2018〕38号),严格按照市规划管理局出具的用地界线图规划建设,并根据市国土局《关于金积工业园区年处置100万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吴国土资函〔2018〕122号),抓紧时间调整国土规划,严格国土管理使用土地。
三、建设内容及标准: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填埋区总占地面积500亩,填埋区场底面积173550平方米,渗沥液调节池内表面积3600平方米。项目分四阶段建设,一阶段利用西侧180亩土地,二阶段利用次西侧124亩,三阶段和四阶段各利用剩余用地的100亩。
四、建设日期:2018-2027年。
五、估算投资及资金来源:估算总投资控制在8900万元以内,资金来源全部为你单位自筹解决。
请据此批复,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经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后,报我委另行审查审批。
批复该项目依据的资料分别是吴忠市规划管理局出具的项目建设用地界线图、《关于金积工业园区年处置100万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吴国土资函〔2018〕122号)、《关于明确金积工业园区入园项目选址用地意见的请示》(吴金管发〔2018〕38号)、资金证明。
吴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