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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心县同心至石炭沟公路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索引号 640300002/2018-28266 文号 吴发改审发[2018]73号 生成日期 2018-06-0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吴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责任部门

同心县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关于审批<同心县同心至石炭沟公路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请示》(同发改发201869号)及附件收悉。我委组织有关部门及专家对宁夏博亚特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的《同心县同心至石炭沟公路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审查,根据专家审查意见及修改文本,现批复如下:

一、助力脱贫攻坚改善群众出行条件,同意实施同心县同心至石炭沟公路改造工程项目建设

二、建设地点起点K1+800位于同心县丁塘镇宝洁希望小学门口处,路线总体由南向北偏西布设,于K3+950处下穿宝中铁路,沿线依次经过干湾沟村、吴家河湾村、下周家河湾村、李沿子村、马家河湾村等,路线于K23+500处进入红寺堡区境内,终点止于G344线K212+700处。

三、建设内容及标准:项目全长23.6公里,为旧路改建工程。按照交通运输部颁布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项目采用三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40km/h,路基宽8.5米,面宽7米,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II级,设计洪水频率:大、中桥1/50、小桥、涵洞1/25,地震动峰值加速度系数0.20g。

    路面结构层采用4cm细粒式沥青混凝土+ 20cm水泥稳定砂砾基层+ 18cm级配砂砾底基层,路面总厚度为42cm。

四、建设日期:2018-2019年。

五、估算投资及资金来源:估算总投资控制在4900万元以内,资金来源为申请国家补助和你县自筹解决。

请据此批复,严格按照项目建设要求,进一步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待建设条件落实后,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报我委另行审查审批

批复项目依据的相关资料分别是《关于同心至石炭沟公路改造项目建设用地的预审意见》(同国土资预审字〔201815)、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2018058)、《同心县人民政府关于同心至石炭沟公路改造工程资金承诺函》(同政函〔201821)及专家审查意见。

 

 

 

 

                     吴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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