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保”为建档立卡户脱贫撑起保护伞——市政府承诺为民办实事系列报道之三
索引号 | 640300001/2017-70935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17-12-2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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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吴忠市政府办 | 责任部门 | 吴忠市政府办 |
今年9月初,家住利通区扁担沟镇烽火墩村三队的居民郭占斌在修整自家车棚时,不慎从房顶跌落,造成左腿粉碎性骨折,右腿平骨骨折。医药费原本需要花费3万多元,但他只花费了4000多元。郭占斌说:“除了各种医疗保险,最让我没有想到是,今年政府给我们购买的100元扶贫保险,这一项保险就给我报销了7000多元。”
郭占斌说,自9月份摔伤后,他的治疗费用共计3万多元,医疗保险报销了15000元,多年前购买的商业保险赔付了4800元,村里建档立卡户购买的100元“脱贫保”,为他报销了7400元。“咱家里就是普通的农民,孩子还小,我这一摔伤,家里几乎没什么收入,政府的各项保险政策优惠下来,让我少花了好几万元,为家庭减轻了不小的负担。”
同样享受到“脱贫保”优惠政策的赵四女说起“脱贫保”项目,忍不住哽咽道:“要不是政府这个项目,我和家里的3个娃儿这段时间都不知道怎么熬过来。”今年8月份,赵四女的丈夫冯飞因车祸去世,丈夫去世后不久,赵四女收到了“脱贫保”项目58000元的保险理赔。她说:“3个娃儿,两个上大学,1个上高中,家里就靠丈夫在外打工的收入供养着。生活本来就困难,丈夫一走,过得更是艰难。要不是政府给俺们买的这个保险,真不知道以后日子该怎么过。”
市民政局副局长王刚介绍,“脱贫保”保险产品主要内容是贫困对象家庭成员意外伤害保险和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自2016年起,我市在全区率先开展了精准扶贫“脱贫保”慈善项目。建档立卡户参保后,因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等其他保险机构报销后不为零的个人自付费用,将按照一定比例给予再次赔付,保费每人45元,累计最高赔付限额每人8万元。建档立卡贫困户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保费每户100元,主要对参保对象因意外导致的身故、伤残(含烧烫伤)、意外伤害住院医疗,按照每户最高限额9万元进行赔付。”
王刚说,精准扶贫“脱贫保”慈善项目实现了县(市、区)、建档立卡户家庭与个人的全覆盖,为全市脱贫攻坚又上了一道保险。精准扶贫“脱贫保”慈善项目的成功做法得到了自治区的充分肯定,并在全区推广。今年,全市扶贫保对象为56941户208779人已全部购买。截至目前,五个县(市、区)“脱贫保”项目共理赔结案1230笔、理赔1230人、理赔金额826.8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