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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吴忠市2018年医疗器械监管工作计划的通知

索引号 640300029/2018-24726 文号 吴市监发〔2018〕64号 生成日期 2018-05-2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吴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部门 吴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吴忠市2018年医疗器械监管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局:

    现将《吴忠市2018年医疗器械监管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吴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524

(此件公开发布)

 

吴忠市2018年医疗器械监管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强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和使用监督管理,推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提升监管效能,保障公众用械安全有效,现就做好2018年全市医疗器械监管工作,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全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围绕七个必须坚持切实强化监管措施和手段,加大检查力度,实施精准监管,整顿和规范医疗器械市场秩序,防控各类安全风险隐患,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医疗器械重大安全问题的底线,努力让人民群众用械更加安全、更加放心。

二、工作重点

(一)加强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备案)管理。做好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备案)信息系统相关数据录入和上传工作,保证企业数据库数据完整性和及时性。严格落实医疗器械注册备案子系统和《宁夏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管理办法》,规范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严防高类低批和把非医疗器械按照医疗器械备案。认真做好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工作,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及流程,落实网络销售信息监测,规范医疗器械网络销售行为。

(二)加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分类分级监管。严格落实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风险分类分级确定的检查频次,组织开展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日常监督检查。原则上经营医疗器械经营环节重点监管目录品种的批发企业和为其他企业提供贮存、配送服务的经营企业,为三级监管,其余批发企业为二级监管;经营软性角膜接触镜的零售企业为二级监管,经营避孕套及其他家用医疗器械的零售企业为一级监管。三级监管企业必须保证年内至少检查一次,加大对经营企业采购验收、仓储、销售、售后服务等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各局要于510日前将辖区内重新确定的三级监管企业名单上报市局。

(三)开展医疗器械流通领域专项整治。组织开展医疗器械流通领域专项治理,严查无证经营医疗器械与经营使用无证医疗器械违法行为,严查未经许可或备案从事医疗器械经营和网络销售活动,严查经营(进口)、网络销售和使用未取得注册证或者备案凭证的医疗器械,严查非法经营使用注射用透明质酸钠、隐形眼镜等群众使用量大、关注度高的产品,严查冷链储运环节安全,确保需冷藏冷冻产品在贮存和运输过程中冷链无缝衔接。加大对大型医疗设备、高风险医疗器械档案、使用记录以及医院规范管理情况的检查力度,重点检查医疗机构特别是民营医院、乡镇卫生院超声诊断仪、X射线设备等医疗设备购进使用情况,严防无证产品流入使用单位和非法使用过期医疗设备

(四)开展低值医用耗材和高风险医疗器械日常监管。加强对一次性无菌输液器、注射器、真空采血管、无菌手套等低值医用耗材日常监督检查建立不良事件与现场检查联动机制,切实减少和杜绝低值医用耗材产品质量问题。组织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避孕套、装饰性平光隐形眼镜等高风险产品整治,严厉打击无证经营和经营无证产品、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制度等行为,规范市场秩序。避孕套、装饰性平光隐形眼镜检查结束后,各局要将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总结并附汇总表(见附件4-5),于111日前上报市局。

(五)开展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量化分级管理。按照《全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量化分级管理办法》,对企业实施量化分级管理,对分值低的企业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和力度,对第一类、第二类生产企业全项目检查不少于2轮次,切实推动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确保地产医疗器械质量安全。建立生产企业自查报告制度,监督生产企业每季度自行组织开展一次质量安全检查和风险排查,全面掌握和了解辖区内不同类别生产企业体系运行的现状及问题,督促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并保持有效运行

(六)抓好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推进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实现50%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达到《规范》标准。对已达标并通过验收的企业,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促进巩固提高。

(七)强化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抽验。以《吴忠市2018年医疗器械抽验工作计划》确定的产品和批次要求,组织完成医疗器械监督抽样任务,形成抽样工作总结,于630日前上报市局。

(八)全面提升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管理。组织开展使用单位自查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使用单位是否建立并执行覆盖采购、验收、贮存、使用、维护等质量管理全过程的使用质量管理制度。进一步宣贯《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加强对使用单位的培训。深挖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中发现的案件线索,加强检查与办案过程的有效衔接,形成查办案件合力,切实增强执法威慑力。大案要案要在第一时间调查立案,并及时向市局报告工作进展。

(九)强化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加大对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的督导检查力度,突出不良事件监测、再评价、召回等制度建设和不良事件主动收集、报告、评价、控制等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责任意识。建立并严格落实企业直接报告不良事件制度,狠抓不良事件报告质量,提高严重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率,切实杜绝瞒报、漏报、虚假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不良事件报告风险评价,建立健全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控制产品风险,进一步提高监测效能。

(十)提升监管队伍能力素质。积极推动医疗器械检查员队伍建设,加强医疗器械法规和业务培训,提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素质和水平。采取理论讲座、专业培训、以干带培、交叉检查、实践锻炼等形式,加强基层监管人员能力素质建设,提升监管队伍专业化水平。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各局要结合区、市局工作部署和辖区监管实际,确定工作目标,明确监管责任,做到各项工作有计划,有行动,有结果,及时开展日常监管、专项整治和文件、资料、信息上报工作。

(二)整合监管重点,确保工作实效。各局要按照网格化、痕迹化、规范化工作要求,结合医疗器械重点监管单位及产品目录日常监督现场重点检查记录表(见附件1-3),抓住重点问题和薄弱环节,集中力量,做好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确保监督检查取得实效。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共治共享氛围。各局要加大监管工作宣传力度,充分运用舆论渠道,积极开展医疗器械法规和安全科普知识的宣传培训,及时报送工作信息,增强企业守法经营意识和公众依法维权意识,营造医疗器械监管工作良好氛围。 

 

附件:1、医疗器械重点监管单位及产品目录

2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现场重点检查记录表

3、医疗器械使用单位现场重点检查记录表

4、经营角膜接触镜类检查情况统计表

5、避孕套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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