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推进优质教育资源集团化行动计划
索引号 | 640300001/2017-57156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17-08-2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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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吴忠市政府办 | 责任部门 |
按照《宁夏优质教育资源扩面工程实施方案》(宁教基〔2014〕140号)和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40号)文件精神,为主动适应城市化进程和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要求,实现义务教育由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发展,进一步提高优质教育覆盖面,提升教育品质,促进教育公平,打造教育强市,结合全市和市区实际,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 工作目标
实施名校集团化办学,通过名校带动、区域教育联盟、学区式管理、名校建分校等方式,快速培育新优质学校,实现薄弱学校和新建学校的跨越式发展,缩小校际差距、城乡差距,形成教育借力发展、共同发展的格局,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着力化解大班额及择校问题。通过城乡学校帮扶结对,促进农村薄弱学校进一步转变办学理念,规范办学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进市区教育精准扶贫工作,以及盐同红集中连片贫困地区教育发展。促进中小学与银川优质学校建立校际发展交流关系,促进教育交流发展,积极融入银川都市圈。促进优质学校与国内外名校结对发展交流和国际人文交流,实现学校管理与教学管理的理念共享、资源共享,开阔眼界,提高管理水平,推进教育发展。
(一)近期目标
2017—2018年,扩充优质教育资源增量,在市区先行组建12个幼儿园、义务教育共同体。城区新建幼儿园和农村独立办园的幼儿园调整至城区幼儿园。将城区新建小学、近郊农村中心学校及其所属村小调整至城区优质小学教育集团所属;将独立建制的4所农村初中,调整至城区优质初中教育集团所属。以市区公、民办幼儿园和全市普通高中教育以区域内优质资源为依托,在全市先行组建7个教育联盟,突破公办、民办性质,通过行政手段或校际间自主合作,采取“校际联合、相互支持、共同发展”的方式在县域内或跨县域组建发展联盟。按照《市区贫困村学校结对帮扶协作共进活动方案》及《盐同红集中连片贫困地区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相关工作要求,在市区和全市组建帮扶结对26组,推进市区教育精准扶贫工作,以及盐同红集中连片贫困地区教育发展。
(二)远期目标
2019—2020年,培育优质教育资源存量,城区新校(园)条件成熟后,脱离原教育集团,和现有城区独立建制学校(园)一并组建新的城区教育集团。城区、农村新建幼儿园并入城区优质学前教育集团。将城区新建小学、远郊农村小学和九年制学校及所属村小调整到城区优质小学教育集团所属。
推进优质教育集团化办学行动和合作交流计划表
时间表 |
教育共同体 |
教育合作体 |
帮扶结对 |
合作交流 |
2017—2018年 |
12 |
7 |
26 |
34 |
2019—2020年 |
8 |
2 |
0 |
68 |
二、工作思路
1.学前教育连锁办园。充分利用区、市一类园等优质幼教资源,按照“名园+新园”和“名园+农村园”的办园模式,实施学前教育集团化连锁办园。积极引进银川区、市一类园等优质幼儿园连锁办园、集团办园,举办成公办幼儿园或公建民营的普惠性幼儿园。
2.义务教育集团办学。发挥名校资源推进集团办学,在现有学区基础上形成以城市优质学校牵头的中小学一体化教育集团,优质小学、初中以“名校+新校”“名校+弱校”“名校+农村校”等办学模式,与新校、边远薄弱学校进行实质性合作办学、集团办学,共享管理等优质资源,发挥优质学校引领辐射作用;支持优质小学、初中到新建小区办分校,迅速提升公办义务教育整体办学水平。
3.高中教育联盟办学。支持自治区一级示范普通高中整合辖区内高中教育资源,组建普通高中教育联盟,实施优质高中对口扶持合作,组织吴忠中学、吴忠回民中学与全市各县(市、区)高中对口合作,教师交流,资源共享,促进普通高中协调发展、特色发展;以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为牵头院校整合全市中职学校组建中职联盟,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分工协作,联合培养技能人才。
三、专项行动
(一)学前教育共同体行动
在市区组建2个学前教育共同体,城区新建的2所幼儿园和农村独立办园的1所幼儿园并入两所学前教育共同体所属。共同体采取“多个园区、一个法人、一套班子、独立核算、独立核编、统一管理、资源共享、共同发展”的管理办法,实行“人事、财务、管理、业务、评估”五统一制度。
表1 吴忠市区学前教育共同体行动办学路径图
序号 |
名 称 |
成 员 |
|
2017—2018年 |
2019—2020年 |
||
1 |
吴忠市幼儿园 共同体 |
朝 阳幼儿园(2017) 北 湖幼儿园(2017) |
部分新建城区农村幼儿园 |
2 |
利通区幼儿园 共同体 |
黄沙窝幼儿园(2017) 洼 渠幼儿园(2018) |
部分新建城区农村幼儿园 |
(二)学前教育合作体行动
以自治区一类幼儿园为牵头园组建四大学前教育合作体,实行“多法人”的管理体制,各成员幼儿园法人、园名和行政隶属关系不变(是否增挂分园牌由合作体商定后报批),保持人、财、物独立。幼儿园之间实行“管理互通、研训联动、文化共建、项目合作、师资交流、捆绑发展”等,年终考核主要指标一体考核。
表2 吴忠市区学前教育合作体行动办学路径图
序号 |
名 称 |
成 员 |
|
2017—2018年 |
2019—2020年 |
||
1 |
吴忠市幼儿园 合作体 |
明珠第二幼儿园、梁湾中心幼儿园、金色童年幼儿园、奇卡幼儿园 |
东方幼儿园、明珠幼儿园、阳光宝宝幼儿园、东兴幼儿园、依莎回民幼儿园 |
2 |
利通区幼儿园 合作体 |
教育园区幼儿园、琴心幼儿园、红太阳幼儿园、五星幼儿园、金桥幼儿园 |
蓓蕾幼儿园、秦渠华苑幼儿园、吴配幼儿园、金花幼儿园、同利幼儿园 |
3 |
剑桥幼儿园 合作体 |
秦韵幼儿园、公园世家幼儿园、金积智慧树幼儿园、金积双育幼儿园、红黄蓝绿幼儿园 |
金苹果幼儿园、博阳幼儿园、琴涛幼儿园、金积阳光幼儿园、宝迪乐上桥中心幼儿园 |
4 |
红星幼教中心 合作体 |
爱丁堡幼儿园、未来星幼儿园、东方第二幼儿园、海燕幼儿园、小星星幼儿园 |
花儿朵朵幼稚园、为民幼儿园、阳光骄子幼儿园、宏宇幼儿园、小精灵幼儿园 |
(三)义务教育共同体行动
将城区新建小学、板桥中心、东塔中心及其所属村小调整至城区优质小学教育共同体所属,将独立建制的吴忠八中、马莲渠中学、秦渠中学和板桥中学,调整至城区优质初级中学教育共同体所属。
共同体以“名校+新校、名校+分校、名校+村校”为主要模式,采取“多个校区、一个法人、一套班子、独立核算、独立核编、统一管理、资源共享、共同发展”的管理办法,实行“人事、财务、管理、业务、评估”五统一制度。以城区优质名校为核心,通过发挥其品牌、资源、管理优势和名校聚集效应、辐射带动作用,向城郊、农村学校辐射,带动多个同类别学校(校区)共同发展。
共同体为强校托管,一校多区,形成城区大学区制,实现管理互通、教学一体、师资共建、学生互动的教育发展机制,实现共同体内各学校在办学理念、教育资源、管理方法、特色品牌等方面共享,全面提升薄弱学校办学水平,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共同体内多个学校(校区)、一套管理队伍,全面负责共同体内校区和分校的教育教学、人事安排等工作,招生统筹、师资统筹。共同体内适当增加校级领导职数,配备校区(分校)执行校长,配齐中层干部。共同体内实行教师、管理干部交流和走校轮岗制度,缺额教师由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补充。共同体内给予定期交流和轮岗的教师、干部在晋级评聘和评优选先等方面优先考虑。规模较大的学校挂原校名和优质学校××校区,规模较小的学校挂优质学校××分校牌。
表3 吴忠市区义务教育共同体行动办学路径图
序号 |
名 称 |
成 员 |
|
2017—2018 |
2019—2020 |
||
1 |
利通一小共同体 |
滨河小学(已并入)、早元小学(2017)、利通十五小(2018) |
马莲渠中心及所属村小 |
2 |
利通二小共同体 |
利通三小(已并入)、罗渠小学(已并入)、波浪渠小学(2017) |
高闸中心及所属村小 |
3 |
朝阳小学共同体 |
利通八小(已并入) 朝阳小学柴园校区(2018) |
郭家桥中心及所属村小 |
4 |
裕民小学共同体 |
利通七小(2017) 东塔三小(2018) 龙二小学(2018) |
金积中心及所属村小 |
5 |
盛元小学共同体 |
利通十六小(2017) 东塔四小(2018) |
金银滩中心及所属村小 |
6 |
开元小学共同体 |
板桥中心(2017) 高家湖小学(2017) |
扁担沟中心及所属村小 |
7 |
利通九小共同体 |
利通十小(2017) 任桥小学(2017) |
孙家滩中心及所属村小 |
8 |
吴忠三中共同体 |
吴忠六中(已并入) 马莲渠中学(2018) |
城市西北方新建初中 |
9 |
吴忠四中共同体 |
吴忠八中(2017) 秦渠中学(2018) |
城市东部火车站中学 |
10 |
吴忠二中共同体 |
板桥中学(2018) |
|
(四)义务教育合作体行动
以城区优质中小学为牵头学校,在区域内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之间、城乡学校之间,因地制宜地探索构建教育合作体,使区域内学校强弱联合,交流互动,努力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缩小区域之间、城乡之间、校际之间的办学差距。合作体实行“多法人”的管理体制,各成员学校法人、校名和行政隶属关系不变(是否增挂分校牌由合作体商定后报批),保持人、财、物独立。合作体学校相互及时通报重大工作安排、重大活动开展、管理制度的改革情况等,通过互派干部挂职锻炼、教师轮岗任教、新老教师师徒结对等形式,促进合作学校管理和中青年教师在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等方面快速提升。年终考核主要指标一体考核,牵头学校每年为成员学校提出有关学校管理、教育教学、文化建设、学校发展等方面具有针对性的建议书。
表4 吴忠市区义务教育合作体行动办学路径图
序号 |
名 称 |
成 员 |
1 |
利通一小合作体 |
马莲渠中心及所属村小 |
2 |
利通二小合作体 |
高闸中心及所属村小 |
3 |
朝阳小学合作体 |
郭家桥中心及所属村小 |
4 |
裕民小学合作体 |
金积中心及所属村小 |
5 |
盛元小学合作体 |
金银滩中心及所属村小 |
6 |
开元小学合作体 |
扁担沟中心及所属村小 |
7 |
利通九小合作体 |
孙家滩中心及所属村小 |
8 |
吴忠一中合作体 |
黄沙窝学校中学部、金银滩学校中学部 |
9 |
吴忠三中合作体 |
郭家桥中学部、复兴学校中学部 |
10 |
吴忠四中合作体 |
汉渠学校中学部、高闸学校中学部 |
11 |
吴忠五中合作体 |
扁担沟学校中学部 |
(五)高中教育合作体行动
以自治区一级示范学校吴忠中学和吴忠回民中学为牵头学校,组建两大高中教育合作体,通过建立健全合作体内学校管理互通平台,共同明晰、总结、提升办学理念,相互及时通报重大工作安排、重大活动开展、管理制度的改革情况等,形成合作体内“业务互帮、优势互补、管理互促”的工作局面;通过互派干部挂职锻炼、教师轮岗任教、新老教师师徒结对等形式,充分发挥名师的带动作用和骨干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合作学校管理和中青年教师在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等方面快速提升。牵头学校每年为成员学校提出有关学校管理、教育教学、文化建设、学校发展等方面具有针对性的建议书。
表5 吴忠市高中教育合作体行动办学路径图
序号 |
名 称 |
成 员 |
|
2017年 |
2018年 |
||
1 |
吴忠中学合作体 |
吴忠高级中学(已并入) 青铜峡高级中学 |
盐池县高级中学 同心中学 |
2 |
吴忠回民中学合作体 |
青铜峡一中 |
同心豫海回民中学 同心回中 红寺堡一中 |
(六)中职教育合作体行动
以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为牵头学校组建中职教育合作体,形成校校联盟的化办学机制,建立中高职衔接贯通培养模式,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分工协作的办学格局,联合培养技能人才,为全市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表6 吴忠中职教育合作体行动办学路径图
序号 |
名 称 |
成 员 |
|
2017年 |
2018年 |
||
1 |
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合作体 |
青铜峡职教中心 盐池县职教中心 |
红寺堡职教中心 同心职教中心 |
(七)市区贫困村学校协作共进行动
按照《市区贫困村学校结对帮扶协作共进活动方案》相关工作要求,在市区组建帮扶结对13组。帮扶结对充分发展教育资源优势和辐射带动作用,加大对市区贫困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的扶持力度,进一步转变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深化教育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进市区教育精准扶贫工作进一步深化。
表7 吴忠市区贫困村学校协作共进行动路径图
序号 |
学 段 |
城区学校 |
结对帮扶对象 |
1 |
初 中 |
吴忠三中 |
扁担沟中心学校(初中部) |
2 |
初 中 |
吴忠四中 |
黄沙窝学校(初中部) |
3 |
小 学 |
裕民小学 |
扁担沟第一小学 |
4 |
小 学 |
开元小学 |
扁担沟第二小学 |
5 |
小 学 |
朝阳小学 |
黄沙窝学校(小学部) |
6 |
小 学 |
利通一小 |
扁担沟中心学校(小学部) |
7 |
小 学 |
利通二小 |
扁担沟同利燕宝小学 |
8 |
小 学 |
盛元小学 |
扁担沟五里坡小学 |
9 |
小 学 |
利通九小 |
孙家滩闽宁小学 |
10 |
小 学 |
利通十一小 |
孙家滩石家窑小学 |
11 |
小 学 |
利通十二小 |
孙家滩中心小学 |
12 |
幼儿园 |
吴忠市幼儿园 |
黄沙窝幼儿园 |
13 |
幼儿园 |
利通区幼儿园 |
金银滩复兴幼儿园 |
(八)盐同红集中连片贫困协作共进行动
按照《盐同红集中连片贫困地区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相关工作要求,在全市组建帮扶结对18组,推进盐同红集中连片贫困地区教育发展。
表8 盐同红集中连片贫困地区协作共进行动路径图
序号 |
市区学校 |
结对帮扶学校 |
1 |
吴忠一中 |
同心韦州中学 |
2 |
吴忠二中 |
盐池惠安堡中学 |
3 |
吴忠三中 |
同心下马关中学 |
4 |
吴忠四中 |
盐池县第四中学 |
5 |
吴忠五中 |
同心三中 |
6 |
利通一小 |
盐池惠安堡镇所属小学 |
7 |
利通二小 |
盐池大水坑一小、二小 |
8 |
利通九小 |
盐池麻黄山乡所属小学 |
9 |
朝阳小学 |
同心韦州镇所属小学 |
10 |
金积中心 |
同心预旺镇所属小学 |
11 |
裕民小学 |
同心下马关镇所属小学 |
12 |
开元小学 |
同心张家源乡所属小学 |
13 |
利通十一小 |
同心马高庄乡所属小学 |
14 |
利通十二小 |
同心县田老庄乡所属小学 |
15 |
盛元小学 |
红寺堡太阳山镇所属小学 |
16 |
马莲渠中心 |
红寺堡新庄集乡所属小学 |
17 |
郭家桥中心 |
红寺堡镇所属小学 |
18 |
高闸中心 |
红寺堡柳泉乡所属小学 |
(九)融入银川都市圈教育合作行动
以银川优质教育资源为依托,通过行政手段或校际间自主合作,采取“相互支持"的方式使银川市和吴忠市不同行政管辖的学校间建立校际发展交流关系,搭建学校合作沟通平台,促进教育交流发展,积极融入银川都市圈。支持银川高校、优质中小学、幼儿园在吴忠市推广优质教育资源,逐步实现教育同城化、一体化,优势互补、分工协作、特色发展。
表9 融入银川都市圈教育合作行动路径图
序号 |
名 称 |
成 员 |
|
2017年 |
2018年 |
||
1 |
银川一幼合作体 |
吴忠市幼儿园 |
利通区幼儿园 |
2 |
银川二十一小合作体 |
利通一小 |
利通十二小 |
3 |
银川实验小学合作体 |
裕民小学 |
利通十一小 |
4 |
兴庆区唐徕回小合作体 |
朝阳小学 |
利通九小 |
5 |
兴庆区回民二小合作体 |
利通二小 |
|
6 |
银川市金凤区三小合作体 |
盛元小学 |
开元小学 |
7 |
银川一中合作体 |
吴忠中学 青铜峡高级中学 |
盐池县高级中学 同心中学 |
8 |
银川二中合作体 |
吴忠回民中学 |
青铜峡一中 |
9 |
银川唐徕回民中学合作体 |
吴忠高级中学 |
红寺堡一中 |
(十)国内外人文交流发展行动
主动适应教育内涵发展、特色发展的要求,加强对外交流合作。以世界眼光、国际标准,主动走出去,请进来,采取“结对子”形式,与国内外特色学校、示范学校建立起全方位、多层次的交流合作关系,努力实现学校管理与教学管理的理念共享、资源共享、方法共享,逐步达到开阔眼界,提高管理水平,推进教育发展的目标。交流合作围绕探讨学校管理、合作培养师资、开展联合教研、共享教育资源、促进学生成长等内容进行,加快提升我市教育办学质量水平。
表10 国内外人文交流发展行动路径图
序号 |
名 称 |
合作学校 |
对外交流项目 |
1 |
吴忠回民中学 |
北京三十五中 |
牛津剑桥大学逐梦微留学项目 |
2 |
吴忠中学 |
衡水二中 |
牛津剑桥大学逐梦微留学项目 |
3 |
秦渠中学 |
|
马来西亚理科大学文化交流项目 |
4 |
盛元小学 |
北京市朝阳师范学校附属小学 |
加拿大夏令营活动 |
5 |
利通一小 |
台湾国立政治大学附设实验国民小学 台湾台北教育大学附设实验国民小学 台北市文山区景美国民小学 |
加拿大夏令营活动 |
6 |
吴忠三中 |
|
世界公民计划德国多维度学习与实践营 |
7 |
盐池县高级中学 |
|
马来西亚人文交流活动 |
三、推进措施
(一)办学制度保障
制定教育共同体、合作体、对外交流办学章程(协议),明确各成员校职责、权利与义务,实施物质资源、教师资源、课程资源、教研资源合作共享,建立相应工作制度。
(二)人力资源保障
1.共同体及各成员校的校级领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工委进行任免;共同体及成员校的中层干部,由学校进行聘任管理,并报教育工委研究备案。
2.各成员校执行校长(总校副校长)、副校长和中层干部享有与同类公办独立法人学校校长、副校长、中层干部同等待遇,可在独立法人学校进行交流。
3.各成员校按同类独立法人学校核定应有教职员工数。共同体各成员校应有教职员工数纳入集团总教职员工数之中,由集团全面统筹调配。
4.共同体组建后一年内,由集团牵头校交流到成员校的教师占成员校起始年级教师总量的三分之一左右,交流教师中骨干教师比例不得低于40%。有在集团内交流经历的教师,在岗位晋升、评优评先、提拔任用等方面优先考虑。
(三)财务经费保障
根据优质教育资源集团化办学工作需要,加大发展经费投入。市政府每年安排集团化办学专项经费200万元,并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实行专款专用,主要用于保障骨干教师流动、优质课程开发、教科研联动、场地资源共享等各项特色活动的开展,以及奖励集团化办学成效显著,业绩突出的学校、校长和教师。
(四)健全激励机制
共同体内成员学校(校区)间参加交流或轮岗的教师、干部在评优评先和职称评定上优先考虑。核心学校输出到成员学校的管理干部和骨干教师,其人事关系保留在核心学校,共同体内学校的所有编制由集团统一使用。年终被评为集团化办学先进集体称号的共同体、合作体,给予一次性奖励,用于奖励在其中承担重要职责、发挥重要作用、做出重要贡献的学校和个人。对在3个贫困县(区)的贫困村学校和教学点工作的教师给予生活补助,享受农村教师补贴每月300元,乡镇工作人员补贴每月200元,并给予每月2000元补助;享受市委政府年终效能考核一等奖待遇,表现突出的年终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可优先评定副高或一级职称;招募到贫困地区农村学校任教的退休教师及师范类毕业生,给予每月3000元代课费,支教工作结束后,市委政府授予荣誉证书。
(五)考核评价保障
建立集团化办学督导评估制度和考核评价机制,制定完善评估标准和实施方案,从学校发展、教师发展、学生发展、社会认可及发展潜能等层面,全方位进行办学质量监测。实施统一的评价标准和考核办法,每学年对各教育集团进行专项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学校绩效考核。逐步建立集团内学校“捆绑式”考核制度,全面推进成员校共同发展。
四、部门职责
1. 市编办:加强义务教育共同体内教职工编制动态调整。会同教育、财政等部门,每年在自治区核定下达的市区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内,按照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统筹考虑共同体各学校在校学生数、班级数及师资结构等因素,动态调整教职工编制,合理确定各学校教职工编制数,调整增加共同体学校领导指数。
2.市发改委:指导教育部门编制和完善工作计划,优先落实集团化学校基础设施投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组团学校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
3.市教育局:负责计划的编制;负责计划的实施范围与进程安排;负责总体目标、阶段性目标的制定与实现;负责重大政策的制定与完善;负责方案风险预测与预案制定;负责指导地区、学校对推广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制定评估办法并定期监测评估,如期形成年度、中期与终期报告,及时宣传推广工作成果。
4.市财政局:落实共同体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强教育经费管理,确保本级财政工作经费的落实。将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落实到相应学校。负责专项经费和以奖代补资金的筹措。
5.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落实和完善教师管理体制,为教育行政部门在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额内依法履行教师的招聘录用、职务评聘、培训管理、考核奖惩等职能创造条件;认真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关于中小学工资和政策,进一步完善教师表彰奖励制度,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建立领导班子联系点制度,市教育局领导班子成员各联系3-4共同体、协作体,推动集团化办学工作。各共同体总校长要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明确工作目标、任务,落实各项工作,确保管理的正常运转。各校区校长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2.强化督查,确保实效。教育行政部门要派出督导组,对各共同体、合作体在每一阶段开展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和指导;建立集团化办学工作督导考评体系,制定督导评估实施方案,从办学规模、管理创新、教育教学质量、教育科研联动、特色办学、教师交流、办学成效等方面对各共同体、合作体进行评价。
3.服从大局,严肃纪律。各共同体、合作体要按照集团化办学工作的要求做好师资调配和学生安排;教师要服从大局,服从管理,自觉到调整后的教育岗位上开展工作。对在教育共同体、合作体组建及运转过程中违背组织原则,有损教育和教师形象的人和事,将严肃查处。
4.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部门要认真总结优质教育资源共享试点工作经验,通过报纸、电视、微信等各种渠道,大力宣传典型事例,营造社会关心、人人参与支持教育改革的良好氛围。要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积极宣传集团化办学的重大意义、目标要求、工作进展、重要成果等,总结各集团的好做法、好经验,宣传先进典型,用先进的典型推动和引领集团化办学工作,在全社会积极营造支持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良好环境,努力实现集团化办学的预期目标。
5.明确职责,强力推进。各部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拓展思路,充分认识做好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艰巨性,结合各自工作职责,明确所承担的职责,抓好落实。各部门、学校要站在吴忠教育的长远发展,为下一代的前途命运着想的高度上,统一思想,统一行动,勇于实践,开拓创新,全力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工作,为吴忠市教育事业的跨越式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