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300016/2017-70653 | 文号 | 青铜峡市至银川正源街快速通道小永段督查意见〔2017〕1号 | 生成日期 | 2017-09-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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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吴忠市交通运输局 | 责任部门 | 吴忠市交通运输局 |
2017年9月20日,我站组织人员对青铜峡市至银川正源街快速通道(小坝至永宁段)1标、2标工程质量,监理1标、2标工作质量进行了监督检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青铜峡市至银川正源街快速通道(小坝至永宁段)工程概况
青铜峡市至银川正源街快速通道(小坝至永宁段)工程:项目位于青铜峡市境内,属旧路改建项目,路线起点位于青铜峡市永丰北路与G109线平面交叉口,路线整体由南向北布设,途经小坝镇、瞿靖镇,在K1+393.2处下穿大枣铁路,终点位于青铜峡市与永宁县交界处,路线全长16.1公里。道路两侧设置绿化带。桥涵设计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路面结构采用:上面层为4厘米细粒式沥青混凝土,下面层为6厘米中粒式沥青混凝土,基层为36厘米水泥稳定砂砾碎石,底基层为20厘米级配砂砾,路面总厚度66厘米。项目共设置中桥124.16米/4座,上部结构均采用装配式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下部结构均采用柱式墩、柱式台、桩基础;涵洞共74道,其中钢筋混凝土箱涵13道,钢筋混凝土圆管涵61道。路线交叉:路线在K1+393.2(铁路桩号K16+830)处与大枣铁路相交,在K0+000处,K4+968.04处、K7+762.06处、K10+264.79处分别等级公路平面交叉,与管线交叉11处。
项目建设单位为青铜峡市交通运输局,设计单位为宁夏公路勘察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施工单位为1标江西省宏发路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标长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1标陕西兴通监理咨询有限公司,2标陕西省交通工程咨询公司,试验检测单位为1标江西省宏发路桥工程检测有限公司,2标江苏腾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二、施工单位1标存在的问题
1、项目经理涂国英、技术负责人刘叶青、质检负责人刘晓平、试验负责人潘丽莉未到岗履职,实际进场的施工负责人侯延章、质检负责人赵学佳、桥梁工程师刘智强未报经建设单位审批同意。
2、K0+150处路基清表,表面有树根等杂物未清理干净。
3、K2+675.0幸福沟中桥桩基已完成8根。盖梁钢筋加工区无施工责任人公示牌,钢筋笼存放底部未做硬化处理,防、排水设施不全,支垫措施不规范。已经焊接的钢筋主筋φ28钢筋有的焊接质量达不到《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要求,有的焊接处有焊渣、焊坑,焊接不饱满,钢筋有焊伤现象。有的钢筋绑扎不规范,不符合《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4.4.2-1的要求(绑扎宜采用逐点改变绕丝方向的8字形方式交错扎结)。抽检1个钢筋笼主筋间距为10cm、13cm、12cm,布局不均匀。施工质量保证体系不全,现场无电焊机、切割机操作规程,未设置钢筋加工、焊接的技术规程等制度,项目部对钢筋加工、焊接技术交底不到位,钢筋质量检验工作落实不够,人员质量责任未落实,未挂牌上岗。钢筋加工区周围未设置强制安全隔离防护措施,现场作业人员电焊工王树雄无证上岗,未见到焊工郭天祥身份证明。钢筋机械连接不顺直。
4、K3+411.2(1-2.0m)钢筋混凝土圆管涵现场台背回填已填三层,回填砂砾料含水率低、平整度差、有超粒径颗粒,分层压实厚度超标。管节接缝和沉降缝填塞不符合设计要求,实际填塞沥青麻絮厚1.5厘米,其余20.5厘米未填塞。管节未进行破损检测。
5、全线涵洞施工未采用彩钢板进行围挡硬隔离,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未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
6、工地试验室负责人赵娟芳、检测员魏琳霞未到岗履职。施工单位填前碾压压实度试验报告中所写“要求压实度系数”不符合公路行业要求,检测结论不准确。K2+875-K4+125段填前碾压压实度记录有两个检测桩号的数据出现相同现象。仪器使用台账记录不全。无回弹涵管水泥混凝土抗压强度报告。
三、施工单位2标存在的问题
1、项目经理李书翠对自己生日不清楚,未提供出身份证明,总监党文意第一次见到此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蔡兴根、质检责任人印向荣、试验负责人刘春义未到岗履职,实际进场的施工负责人陈军、总工赵长新、质检负责人商海荣,人员发生变更未报建设单位审批同意。
2、K9+700处路基填筑砂砾料含有树根,含水率低。旁边小李上摆放的反光沙袋,有的睡倒,有的反光膜已经模糊,间距过大,临边防护不到位,未采用施工围挡硬隔离。
3、K10+134.30、K13+015.30钢筋混凝土箱涵沉降缝现场检测采用木板填塞,未按照设计要求采用沥青麻絮填塞。涵洞施工现场钢筋存放未采取支垫措施,作业场地不平整,施工作业面小,基坑周围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未设立涵洞施工标识牌。施工段落部分安全警示标志设立不醒目、不规范。
4、路基填筑段落局部有翻浆未处理、表面平整度差,未采用平地机整平、施工段落内的电线杆未移除,存在电线杆周围路基局部压实度不够问题。
5、工地试验室负责人马骥未到岗履职,标养室个别混凝土抗压强度试件标识不规范,施工单位试验资料签字不全。无关于已完成涵洞工程所用水泥、碎石、中(粗)砂、粉煤灰、外加剂等试验报告。涵洞地基承载力试验报告未盖章。K10+134.3(1-3.0m)箱涵水泥混凝土抗压强度试验报告未盖工地试验室印章,混凝土抗压强度试验记录台账信息不全。
6、建设单位公示牌上面缺青铜峡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隐患投诉举报电话。
四、监理单位1标存在的问题
1、投标承诺的监理人员未到岗履职,实际进场的监理人员未报经建设单位书面审批同意。
2、现场监理吴刚对圆管涵施工质量监管不到位。监理填前碾压压实度记录表无试验、检测、复核人员签字,无试验日期。
五、监理单位2标存在的问题
1、监理单位投标承诺的叶金安,驻地监理陆亮、焦坤未到岗履职,实际进场的总监党文意,总监代表李琰辉、试验工程师李岗、路基工程师王晓军、合同工程师王喜燕、路面工程师闫峰,人员发生变更未报建设单位审批同意。无监理关于涵洞工程施工水泥混凝土试验检测报告。
2、监理单位未建立监理试验室,未制取涵洞水泥混凝土抗压强度试件,无已完成涵洞工程所用水泥、碎石、中(粗)砂、粉煤灰、外加剂等抽检试验报告,抽检资料中高程数据不全,监理未及时对施工单位部分自检资料进行签字认可。
六、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我站要求
1、建设单位要切实履行对工程质量的全面管理责任,坚持“在工程质量问题上决不让步的原则”,派驻业主代表加强对监理、施工单位的履约检查,落实质量责任制,层层分解落实质量责任,质量责任人发生变更,应填写工程质量责任变更登记表,并按原程序履行变更手续。
2、监理单位要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承诺设置监理机构,建立监理试验室,及时完成原材料等抽检工作,按照设计文件和《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进行监理,建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严格工作程序,做好旁站和巡视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不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的施工行为,确保施工的关键部位、关键环节、关键工序监理到位,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3、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承诺设立项目部,配备全套管理人员,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落实质量安全管理措施和自检制度,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和技术规范施工,切实加强工程实体关键指标的控制,及时完善原材料等试验检测管理工作,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4、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要对以上存在问题逐条认真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在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逐级报质监站。整改情况应附相应的彩色影像资料,回执中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应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责任人须对整改情况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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