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300016/2017-70646 | 文号 | 罗山大道石石路督查意见〔2017〕2号 | 生成日期 | 2017-09-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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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吴忠市交通运输局 | 责任部门 | 吴忠市交通运输局 |
罗山大道石石路督查意见〔2017〕2号
2017年9月14日-15日,我站组织人员对罗山大道石家窑至石沟驿公路1标、2标、3标、4标工程质量,监理工作质量进行了监督检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罗山大道石家窑至石沟驿公路工程概况
项目位于吴忠市境内,项目全长17.62公里,起点位于利红公路K28+145处,起点桩号为K0+000,路线由西向东布设,在K1+086与黄同路平面交叉,跨苦水河后,经滴水、红柳坑,跨花沟、盐环定杨黄灌溉渠,下穿正在建设中的银西高铁,后跨近水河,终点止于银昆高速石沟驿收费站与G211线平交口处,终点桩号为K17+625.420。项目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12米,路面宽8.5米,两侧设置2×1.75 米土路肩。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执行。路面结构:路面面层为5厘米中粒式沥青混凝土,基层为36厘米水泥稳定砂砾,底基层为20厘米级配砂砾,路面总厚度为61厘米。全线共设置大桥404m/2座,上部结构采用装配式预应力混凝土连续T梁,下部结构采用柱式桥墩,柱式或肋式桥台,钻孔灌注桩基础;中桥27.02m/1座,上部结构采用装配式预应力混凝土板结构,下部结构采用柱式桥台,钻孔灌注桩基础;涵洞51道,采用钢筋混凝土板涵、钢筋混凝土圆管涵和钢波纹管涵。全线共设置分离式立交桥1处,即下穿利用正在建设的银西高铁铁路桥。设计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20g,洪水频率大中桥为1/100,涵洞为1/50。全线路线交叉共9处,其中分离式立体交叉1处,即下穿利用正在建设的银西高铁铁路桥;盐环扬水灌溉管线设置1-13米小桥1座;与等级道路平面交叉6处,其余主线与农村公路平交采用顺接处理;管线交叉1处。
项目建设单位为吴忠市交通运输局,设计单位为宁夏公路勘察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施工单位为1标宁夏路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标宁夏振泰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3标宁夏宏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4标正坤建设有限公司,5标视通建设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宁夏公路工程监理咨询公司。
二、各标段进展情况
1标完成路基清表及清理垃圾1.9065万方(完成100%)、路基挖方2.5324万方(完成100%)、路基填筑14.8952万方(完成100%)、桥梁桩基24根(完成100%)、承台系梁2个(完成20%)、涵洞387.27延米(完成100%)。
2标完成路基清表及清理垃圾0.57万方(完成100%)、路基挖方30万方(完成85%)、路基填筑10.984万方(完成86.9%)、涵洞196.92延米(完成100%)。
3标完成路基清表及清理垃圾0.8878万方(完成100%)、路基挖方13.7611万方(完成87.3%)、路基填筑10.3883万方(完成61.9%)、涵洞225.59延米(完成73%)。
4标完成路基清表及清理垃圾0.1712万方(完成100%)、路基挖方11.2345万方(完成90.3%)、路基填筑4.1588万方(完成80.5%)、桥梁桩基10根(完成55.6%)、承台系梁1个(完成7.1%)、预制梁板5片(完成12%)、涵洞39延米(完成76.1%)。
三、施工单位1标存在的问题
1、K0+055.7灌溉渠桥0#桥台盖梁有6根主筋直径28mm钢筋焊接长度小于14厘米(设计及规范要求焊接长度14厘米),有1根直径28mm钢筋焊接角度弄反,焊缝不饱满,有断裂现象,直径28mm钢筋间距设计10厘米,实测为3-7厘米,15根直径28mm钢筋焊接接头在同一个截面,相邻4米处又出现焊接接头,且焊接接头也在同一个截面,不符合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要求。未采取临边施工围挡防护措施。
2、施工单位无钢筋焊接试验报告,无施工日志。
3、K1+038(1-3.5米)钢筋砼盖板涵台帽沉降缝上部与涵板连接处有7厘米用竹胶板填塞,未用沥青麻絮填塞,返工处理不到位。
四、施工单位2标存在的问题
1、施工单位投标承诺进场的项目部主要人员项目经理雷明聪、技术负责人王宏伟、质检负责人杨立峰、试验负责人刘自平等4人均未到岗履职。
2、K4+410-K4+470段路堤防护基础无施工自检资料,未报请监理检验就进行路堤防护基础施工,质量自检制度未落实,抽检路堤防护浆砌片石基础深1.16米,设计深2.0米,存在偷工减料。现场破损检测K4+470-K4+560段护坡厚度,破损K4+489左侧,厚度设计35厘米,实测为30厘米、30厘米、35厘米,厚度合格率为33.3%,护坡片石中间掺杂有泥土,设计10厘米砂砾垫层未铺筑。查看施工日志K4+470-K4+560段左侧护坡为9月5日开始施工,今天检测时,砂浆有松散现象。
3、K4+470(1-1.5米)钢筋砼圆管涵管节接缝填塞不符合设计要求,实际填塞沥青麻絮厚1厘米,其余15厘米未填塞。
4、K4+509-K4+864段路基未整平就开始碾压,从K4+400-K4+500段左侧边坡堆放的超粒径颗粒反映出路基分层碾压超粒径土块未做处理。
5、查看岩石单轴抗压强度检测报告(检测报告编号:BG-WT-2017-YKY-018、委托单编号:WT-2017-1216),报告中石料产地为太阳山石料厂,经现场与驻地监理了解,实际取样石料为K8+360-K8+900处挖方段砂岩,K4+410-K4+575段两侧浆砌片石护坡所用片石均取自K8+360-K8+900处挖方段砂岩。岩石抗压强度报告中无见证人。
五、施工单位3标存在的问题
1、施工单位投标承诺的项目部项目经理刘学峰未常驻工地,未留下工作痕迹,本次检查到岗,对施工现场情况不熟悉。技术负责人王杰、质检负责人陈凯、试验负责人王兰花未到岗履职,人员变更未报经建设单位书面审批同意。
2、K9+674(1-1.0米) 钢筋砼圆管涵管节接缝填塞不符合设计要求,实际填塞沥青麻絮厚2厘米,其余10厘米未填塞,管背回填未压实。
3、K9+750-K9+800路基填料超粒径颗粒较多。K9+850-K9+900左幅路基填筑,填料超粒径颗粒较多(长50米、宽4米、填筑厚度38厘米),不符合规范要求。取土场未做清表处理,已经用于路基填筑的填料中含有树根、草皮,技术交底不到位。
4、现场有圆管涵管节破损照片,无具体管节钢筋检测数据。
5、施工单位部分路基压实度检测报告和圆管涵水泥砼抗压强度试验报告,未盖工地试验室印章。
六、施工单位4标存在的问题
1、施工单位投标承诺的项目部项目经理吴占福、技术负责人杨正府、质检负责人高怀熊、试验负责人韩正才未到岗履职,人员变更未报经建设单位书面审批同意。
2、K15+725-K16+125段路基填筑已完成,从路基边坡堆放材料看,超粒径颗粒较多,已完成路基表面平整度差,存在搓板现象。
3、有编号WT-2017-248,水泥物理性质(7d)试验检测报告,未见到编号WT-2017-248,水泥物理性质(28d)试验检测报告。
4、完成近水沟大桥10根桩基础、5片T梁。桥梁报验申请资料监理人员未签字,资料存在滞后现象。涵洞工程分项开工申请批复单施工责任人员签字不全,日期填写不规范。
5、T梁预制场周围未设置施工围挡防护,存在安全生产隐患。
七、监理单位存在的问题
1、投标承诺的监理人员未到岗履职,实际进场的监理人员未报经建设单位书面审批同意。监理单位未建立监理试验室,未办理监理人员岗位业绩登记手续。总监魏广伟9月12日暂时离岗,未向建设单位办理请假手续。
2、监理对1标K0+055.7灌溉渠桥0#桥台盖梁钢筋制作不知情,监理巡视不到位,未及时发现小桥盖梁施工存在的违规行为。
3、无2标K4+410-K4+470段路堤防护基础监理抽检资料。施工单位K4+470(1-1.5米)钢筋砼圆管涵放样报验单中无监理工程师签字,无日期。K6+380圆管涵水泥砂浆抗压强度试验检测报告中无审核、签发人签字,未盖检测机构印章。驻地监理窦磊失职,对K4+410-K4+470段路堤护坡基础未认真检验,现场了解情况时弄虚作假。监理日志9月5日至9月14日空白,未作记录。无监理岩石抽检报告。
4、总监办对3标上报的施工组织设计批复审查不严格,方案中无具体施工责任人员,批复的土方路基填筑厚度为20厘米,实际现场路基施工填筑厚度超过20厘米。现场监理唐凯在施工单位部分路基压实度检测报告和圆管涵水泥砼抗压强度试验报告上未签署意见。监理单位圆管涵水泥混凝土抗压强度试验报告无签发人签字,未盖等级试验检测机构印章。
5、总监办对4标T梁预制混凝土配合比试验验证批复细集料为水套沟砂砾料场III区细砂,施工单位T梁预制混凝土7天配合比试验报告细集料为水套砂砾料场II区中砂。监理人员在施工单位桥梁报验申请资料上未签字,在施工单位的涵洞工程分项开工申请批复单上签字不全。桥梁、涵洞粗细集料监理抽检试验检测报告未盖等级试验检测机构印章,现场未见到监理抽检桥梁、涵洞所用水泥物理性质试验检测报告。
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我站要求:
1、建设单位要立即责令1标对K0+055.7灌溉渠桥0#桥台盖梁钢筋返工处理,责令2标监理、施工单位停工整顿。
2、对驻地监理窦磊提出通报批评。监理单位要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承诺设置监理机构,建立监理试验室,及时完成原材料等抽检工作,按照设计文件和《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进行监理,建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严格工作程序,做好旁站和巡视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不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的施工行为,确保施工的关键部位、关键环节、关键工序监理到位,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3、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承诺设立项目部,配备全套管理人员,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落实质量安全管理措施和自检制度,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和技术规范施工,切实加强工程实体关键指标的控制,及时完善原材料等试验检测管理工作,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4、建设单位要切实履行对工程质量的全面管理责任,坚持“在工程质量问题上决不让步的原则”,派驻业主代表加强对监理、施工单位的履约检查,落实质量责任制,层层分解落实质量责任,质量责任人发生变更,应填写工程质量责任变更登记表,并按原程序履行变更手续。
5、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要对以上存在问题逐条认真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在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逐级报质监站。整改情况应附相应的影像资料,回执中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应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责任人须对整改情况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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