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财政局2017年度财政专项资金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索引号 | 640300011/2018-07369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18-01-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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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吴忠市财政局 | 责任部门 | 吴忠市财政局 |
吴忠市财政局2017年度财政专项资金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按照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及《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划(2012-2015年)》(财预[2012]396号)文件要求,2017年我局选择具有一定代表性的13个财政专项资金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其中:达到“优秀”等级的项目5个,达到“良好”等级的项目8个。现将今年绩效评价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绩效评价的组织管理及评价程序
根据年初工作安排,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责任科室人员等为主要成员的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协调各个绩效项目的主管单位和绩效评价机构,统一组织本年度绩效评价工作。本年度绩效评价工作分三个阶段,分别为:前期准备阶段、评价实施阶段和结果汇报阶段。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7年4月)
2017年4月4日,我局部署召开了由市财政局、项目实施单位、绩效评价机构参加的绩效考评工作面部署会,会议决定继续延用上一年的绩效评价中介机构(宁夏天翊投资项目分析事务所和宁夏天华会计师事务所)。经征求多方面意见,反复筛选后,确定对13个具有代表性的项目开展绩效评价,2017年4月6日向项目实施单位印发了《关于对相关项目开展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吴财函发[2017]43号)。
(二)评价实施阶段(2017年5月1日—2017年9月30日)
一是确定项目实施绩效目标。绩效目标的确定,主要参考了项目批复、立项依据以及项目实施单位相关说明,并通过问卷调查结合了社会反响等因素从而确定。
二是制定资金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根据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财预〔2013〕53号),2017年的绩效评价项目从项目投入、项目过程、项目产出、项目效果四大方面构建评价指标体系。其中:共有指标为项目投入类指标,包括项目立项、项目目标2个二级指标;项目过程类指标包括资金管理、实施管理2个二级指标;项目产出类指标包括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产出成本4个二级指标;项目效果类指标包括社会效益、服务对象满意度和可持续影响3个二级指标。在大类共性指标的基础上,在三级指标中又根据项目的特性设置了个性化指标,如:“吴忠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慈善大道、罗山大道建设信号灯及电警安全设施采购项目”的社会效益指标中设置了交通事故发生起数降低率指标;“吴忠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试点建设项目”的产出数量指标中设置了追溯系统市级平台完成情况、流通节点追溯子系统完成情况指标;“吴忠市利通区2000吨牛肉屠宰加工扩建项目”的社会效益指标中设置了带动养殖户增加数、新增岗位入职率指标,在生态效益指标中设置了环保审批流程合规性、环境改善治理情况指标等。
三是开展绩效评价指标分析。绩效评价指标分析主要分三部分:项目资金情况分析,项目实施情况分析,项目绩效情况分析。一是项目资金情况分析,主要分析项目资金到位情况、项目资金使用情况、项目资金管理情况;二是项目实施情况分析,主要分析项目组织情况、项目管理情况、资金管理情况;三是项目绩效情况分析,主要分析项目的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
四是依据分析结果评价打分。财政专项资金支出绩效评分方式为:运用评价组研发并通过专家组论证的评价指标及评分标准,通过基础数据填报、问卷调查和访谈获取的数据进行综合打分。
(三)结果汇报阶段(2017年10月1日—2017年12月20日)
根据收集的文件资料、实际查验的结果及评价表打分,运用经济性指标、效率性指标、效果性指标等分析方法形成综合分析,在整理资料的基础上得出审查评价结论。根据形成的分析结论,形成评价报告进行汇报。
二、绩效评价的结果
序号 |
项目名称 |
绩效评级 |
项目评价(100分) |
1 |
吴忠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慈善大道、罗山大道建设信号灯及电警安全设施采购项目 |
良好 |
81.87 |
2 |
吴忠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试点建设项目 |
优秀 |
93.23 |
3 |
吴忠市利通区2000吨牛肉屠宰加工扩建项目 |
优秀 |
91.65 |
4 |
吴忠市市区路灯更新改造维修及电费支出项目 |
优秀 |
98.50 |
5 |
吴忠市2016年本级扶贫资金使用情况项目 |
优秀 |
92.00 |
6 |
2016年自治区科技发展专项资金(企业科技创新后补助)项目 |
优秀 |
92.77 |
7 |
吴忠市幼儿园建设项目 |
良好 |
85.19 |
8 |
宁夏苦水河干流治理一期工程2011年建设项目 |
良好 |
86 |
9 |
宁夏苦水河治理工程2012年建设项目 |
良好 |
87 |
10 |
宁夏苦水河防洪治理2014年建设项目 |
良好 |
86 |
11 |
吴忠市民族敬老院(光荣院)迁建项目 |
良好 |
86 |
12 |
吴忠市双吉沟治理工程项目 |
良好 |
83 |
13 |
2016年吴忠市政府“健康口腔 幸福家庭”民生工程项目 |
良好 |
86 |
通过综合评价,各项目资金使用较合理,公众满意度较高,绩效水平较好,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社会公众、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依法行政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基本实现了财政支出的目的。
三、绩效评价项目开展情况
(一)吴忠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慈善大道、罗山大道建设信号灯及电警安全设施采购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建设内容为吴忠市辖区内慈善大道、罗山大道两条道路安装信号灯、安全隔离设施、电子警察等交通安全设施,确保两条道路的安全交通设施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投入使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工程总投资为831.23万元,全部为市本级预算资金。
2.项目评价结果
经考评,项目综合得分为81.87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为:“良好”。
3.绩效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1)监理合同签订不规范,主体责任不清、部分施工合同具体内容约定不具体。监理合同签订主体责任不清,施工单位与监理单位签订的问题时有发生,并且约定监理费由施工单位支付,有失监理工作的公正性。施工合同在付款环节约定中,没有具体列出支付阶段的约定,只有一个总价,过于笼统。
(2)交通事故下降20%的目标任务仅完成7%,完成了任务的35%,与目标任务还有一些差距。
(3)安全设施后期的维护工作和群众期望的满意度还有一定差距。通过对沿路交通参与的群众问卷调查,群众对所实施项目给于了高度认可和赞同,群众满意率为99%。但是在设施投运后的维护管理工作问卷中,群众的满意度是77%,与设定的85%以上满意度指标还有一些差距。
4.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
规范合同签订主体,严格审核具体合同内容约定;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的综合治理,努力降低事故发生起数;强化安全设施日常维护,充分发挥交通安全设施作用;将全市交通设施建设纳入道路主体建设必备内容,建立市政府牵头、多部门联动机制,按照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投运的要求进行建设,实现道路建设与交通安全有机结合。
(二)吴忠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试点建设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吴忠市于2014年9月被国家商务部、财政部正式确定为全国第五批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城市。通过运用信息技术实现索证索票、购销台账的电子化,建立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做到流通节点信息互联互通,形成完整的流通信息链条和责任追溯链条,提高流通主体的安全责任意识,强化防范措施,形成溯源追责机制,创造放心肉菜渠道品牌;利于消费者查询和维权,改善消费预期,促进消费;增强政府部门对问题食品的发现和处理能力,提高食品安全监管和公共服务水平。项目主要建设吴忠市市级追溯管理平台1个,建立流通节点追溯子系统6个。项目共投入资金2500万元,全部为商务部专项资金。
2.项目评价结果
经考评,项目综合得分为93.23分,财政专项资金支出绩效管理为“优秀”。
3.绩效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1)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尚未得到有效执行,部分财政支出资金被截留现象发生。通过国库支付共拨付给吴忠市鑫鲜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有限公司的合同资金为1890万元,公司实际支付合同款1358万元,其余532万元资金被其上级集团公司(盛悦集团)收走统一使用,这笔资金未得到有效使用。
(2)项目管理的可持续性有待加强。按照《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项目建设中期评估规范和考核验收规范的通知》(商办秩函〔2014〕512号)规定,实施单位应该安排至少3名专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目前由于受单位人员编制的限制,仅安排执法监督科1人兼职负责此项工作,势必在机房的管理、后续系统的维护、管理功能的发挥等方面存在不到位的情况和安全风险,有失建立这些平台目的和意义。
4.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
(1)有序推进吴忠市商品流通体系建立,实现肉类蔬菜追溯系统的全覆盖。
(2)加强对追溯系统的维护和管理。一是按照商务部相关规定增加专职人员,确保项目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需要。二是不断完善市级追溯系统监控平台功能,如各类报表自动生成功能等,充分发挥市场监管功能。三是加强对现有设备维护和管理,有效防止设备过热等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确保系统的安全运行。四是不断优化追溯系统运营方式,努力降低日常运营费用,减少财政支出。追溯系统建成投运后,每年都要产生较高的运营费用,成为财政每年的必须支出。而且随着系统的升级和纳入系统管理商品类别增多,该费用会逐渐的增加。因此,商务局需要切实从减少人员、交易无纸化记录、交易信息化等方面不断优化系统运行方式,压缩日常运行费用,尽量避免每年过多的日常运营费用成为财政长期的支出负担。五是细化对运营商企业的日常监督考核,完善对第三方检测和竣工验收中存在问题整改。
该项目到位资金2500万元,其中后期运维费预留300万元,工程建设费用2200万元,实际合同总价(中标价)为2173.32万元,比预算建设费用节约26.68万元,属项目结存资金,按照财政部清理存量资金的相关要求,我局已下达了财政存量资金收缴通知书(吴财发[2017]301号),将该项目结存资金26.68万元收缴财政。
(三)吴忠市利通区2000吨牛肉屠宰加工扩建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在《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调整和完善农业综合开发扶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农办〔2015〕52号文)的政策背景下,涝河桥公司经过调研论证,向吴忠市农发办提出了涝河桥屠宰加工扩建项目申请。吴忠市农发办于2016年5月30日发出《关于下达2016年度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财政补助项目的批复》(吴农综发[2016]21号)。批复项目总投资为580万元,中央财政投资100万元、地方财政资金40万元,企业自筹资金440万元。项目计划于2016年1月开工建设,2016年12月完工投入运行。实施内容为新建牛屠宰加工间1680平方米,产品冷藏库800平方米,待宰圈270平方米,购置屠宰、加工、冷藏设备等。
项目实施后,预计年可加工牛肉2000吨(年新增加工牛肉1000吨),年销售收入11892万元(年新增销售收入5946万元);新增养殖户600户,直接增加就业岗位50个,间接增加就业机会300人。
2.项目评价结果
经考评,项目综合得分为91.65分,财政专项资金支出绩效管理为“优秀”。
3.绩效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1)项目前期的调研论证不够充分,忽略了冷藏设备及其管道的保温工程,导致项目投资增加,实际投资额约占计划投资额的151%。原因是设计变更增加管道、管道保温及冷库保温工程,加大了设备投资。从成本节约的角度衡量,缺少一定的经济性。
(2)私屠乱宰现象依然存在。在我们调查中发现,虽然涝河桥公司为当地居民免费提供屠宰、加工、检疫服务,但公司周边地区居民环保意识薄弱,私屠乱宰现象仍然存在,严重了影响地区的环境卫生,也影响了清真牛羊肉市场的有序发展。
4.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
1.建议企业加强前期调研论证工作,提高项目的可行性和预算的准确性,进而提升项目的经济性。
2.建议政府相关部门加强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加大对私屠乱宰情况的整治力度。
(四)吴忠市市区路灯更新改造维修及电费支出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随着城市的发展,路桥及夜景照明的耗电量非常大,此类支出与日俱增。为贯彻“绿化、低碳、发展”的节能减排理念,吴忠市市政建设管理中心从节约型、循环型经济的角度实施LED节能改造。吴忠市现有路灯约26,000盏,多数使用的是250W和150W的钠灯,部分街道采用400W钠灯,2016年度电费实际支出约688万元。通过2015年度路灯改造后电费节约资金377.48万元,2016年对52条街道7,635盏路灯进行LED 灯头及灯泡更换(其中更换180W的253盏、120W的3,754盏、60W的613盏),更换7W灯泡3,015盏。更换后2016年节约电费支出257.79万元。项目本级预算安排1150万元。
2.项目评价结果
经考评,项目综合得分为98.50分,财政专项资金支出绩效管理为“优秀”。
3.绩效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前期缺乏改造资金投入,只能通过改造后节约电费支出的办法进行节能改造投入,加大了工作统筹协调的难度以及工作的时效性、经济性。
4.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
加大资金投入,提高保障能力,地方人民政府城市照明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支持城市绿色照明发展的经济政策,加大公共财政投入,保障城市绿色照明工作经费,解决节能改造经费过程中的资金周转问题。积极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加大对照明技术研发的支持力度,加快照明新技术、新产品的应用研究,提高城市绿色照明技术和管理的科技创新能力。
(五)吴忠市2016年本级扶贫资金使用情况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战略部署,突出市委、市政府加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资金投入的保障机制,深入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力争提前两年实现“两个确保”脱贫目标的意见》和市委四届九次全体会议部署,扎实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到2018年提前两年实现整体脱贫目标。充分发挥政府投入在扶贫开发中的主体和主导作用,吴忠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了扶贫专项资金1100万元,有效发挥“真扶贫、扶真贫”的推动、宣传、激励、引领作用。
2.项目评价结果
经考评,项目综合得分为92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
3.绩效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部门预算编制的不够详尽。
4.绩效评价建议
准确把握财政扶贫资金投向,确保有限资金解决群众最需要、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
(六)2016年自治区科技发展专项资金(企业科技创新后补助)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从2014年起,自治区率先在全国实施企业科技创新后补助政策,对符合企业发展实际、走向市场的创新型科技项目给予30%左右的补助,有效的解决财政资金“先期投入”产出效率不高、科技与经济结合不紧密等问题。吴忠市科技局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自治区企业科技创新后补助引导项目的通知》《自治区企业科技创新后补助暂行办法》,制定了《吴忠市科技创新行动计划(2016-2020)》。各企业科技创新项目在自治区科技厅进行初选备案,备案后企业按计划实施,待项目实施完毕后组织专家评审,评审合格的项目,由自治区科技厅、财政厅委托第三方机构(会计事务所)对企业研发经费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本项目按照《自治区企业科技创新后补助暂行办法》的规定,自治区和市县按照审计认定的项目研发经费总额的20-30%给予补助,自治区和各市县各承担50%,各安排623.41万元,共计预算安排财政资金1246.82万元。
2.项目评价结果
经考评,项目综合得分为92.77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
3.绩效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1)吴忠市区企业科技创新能力不足。吴忠市区(不含同心、盐池、青铜峡)共有高新技术企业2家,科技型创新中小企业有25家。2016年申请后补助企业共有19家,最终符合条件获得后补助资金补助14家,其中高新技术企业有1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有6家,其余7家为暂未取得科技认证一般企业。申报企业占吴忠市高新型技术企业的50%,占吴忠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的24%。
(2)企业科技创新研发费用的归集核算工作有待加强。吴忠市2016年科技后补助项目企业共14家,企业研发总投入7795.49万元,最终审计后确认研发总投入为4289.50万元,审计核减率44.97%。以上数据表明,企业在后补助项目申报中,由于在归类研发资金费用的不合理,从而使得后补助项目资金对企业的真正帮扶性效益低下。同时,项目没有建立档案管理机制,项目资料、规档不完整。
4.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
(1)加强对企业科技创新的组织引领,推动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战略合作。在鼓励企业进行科技创新,提高企业的自主研发能力,特别是高新技术企业和创新型中小企业。同时充分发挥政府组织引领作用,积极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开展战略合作,探索产学研深度结合的有效模式和长效机制,提升企业的科技研发和自主创新能力。
(2)加强对科技创新后补助项目申报、研发费用核算归集事前培训工作。项目申报前,相关部门要加强项目申报前的各项培训工作,让企业更充分的了解项目申报政策,指导企业合理、科学的核算和归集研发费用,确保项目管理、资金核算的规范性和项目研发费用归集的合理性,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领作用。同时政府部门要建立档案管理机制、及时归档。保证项目档案完整齐备。
(七)吴忠市幼儿园建设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计划实施内容是按照吴忠市幼儿园建设方案规划,在吴忠市区五号路南侧、花园西街西侧,建设幼儿园一所。按照18个保教班,入园幼儿540名的规模建设;总建筑面积6600平方米,占地20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幼儿园综合楼三层,建筑面积6471平方米,附属用房129平方米,均为框架结构;装饰及室外附属工程,附属工程包括室外水、暖、电管网、围墙、大门、硬化等。投资总概算为2416.66万元(一期工程1311.25万元,二期工程1105.41万元)。其中:城市学前教育发展中央奖补资金60万元,自治区教育项目建设奖励资金100万元,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384万元,吴忠市拨入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专项基金1931.66万元。
2.项目评价结果
经考评,目综合得分为85.19分,财政专项资金支出绩效评价结果为:良好。
3.绩效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1)项目实施管理工作不到位,监督检查工作缺失。一是项目实施过程中有工程设计变更后未按规定进行图纸审查、消防专项验收;二是施工单位未按施工规范和技术标准进行施工;三是监理单位履行职责不到位等情况;四是项目施工进度滞后于实施计划,未能及时发挥预期效益。
(2)公办幼儿园数量与群众的需求仍有较大差距。通过社会调查发现,对吴忠市幼儿园选址的满意度仅为54.32%。很多家长都希望多建设一些公办幼儿园,可以就近入学减轻接送负担。作为一所自治区级示范公办幼儿园,无论从师资力量、教学质量、硬件设施、环境、收费等都优于其他民办幼儿园,这就导致出现入学学生大于招生数量的情况。为了保证入学公平,虽然对入学资格采取了排号抽签的方式,但仍然是“一号难求”,甚至出现了有偿转让入学资格的现象。
4.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
(1)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强化部门、资金使用者的绩效意识,强化财政专项资金的绩效管理,建立健全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2)强化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一是要加强项目建设管理,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认真落实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二是要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加强工程管理,加强对工程规划、设计、招投标、施工、监理、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的监督;三是要强化项目进度管理,项目延期要及时向审批部门报备批准,确保项目能够及时投入使用。
(3)加大公办学前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建议加大公办幼儿园建设,规划好幼儿园的整体布局,解决学前教育刚性需求,让每一个孩子都能享受到优质教育资源。并通过公办幼儿园示范引领作用,加强与民办幼儿园交流合作,推动资源共享,实现优势互补,促进民办学前教育和吴忠市学前教育整体水平的提高。
(八)宁夏苦水河干流治理一期工程2011年建设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主要建设内容:
(1)河道治理工程:治理双吉沟口至入黄口段河道险工、险段工程35处,涉及河湾41个,建设护岸工程总长22.36公里,其中垛式护岸6.28公里(新建人字垛115座),平顺段护岸16.07公里。疏浚河道10处,疏浚长度1.57公里。
(2)建筑物工程:盖板涵4座,其中新建单孔盖板涵2座,维修改造盖板涵2座;新建圆涵47座;新建过水路面1座。
(3)建设防汛抢险道路101公里,其中利用原有道路长41.2公里,新建道路长59.8公里。
根据《自治区水利厅关于苦水河干流治理一期工程2011年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宁水计发[2011]38号)文件,本项目批复总投资13483万元,2016年5月23日,自治区水利厅下发《自治区水利厅关于苦水河干流治理一期工程2011年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变更报告的批复》(宁水计发[2016]53号)文件,设计变更后,工程概算总投资9780.32万元。变更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情况对原设计内容、工程结构进行了优化,工程量整体减少。截至 2017年3月31日,本项目到位资金11434.71万元,其中:中央资金8000万元,自治区配套资金2675万元,吴忠市国土资源征地补偿费607.74万元,灵武市国土资源征地补偿费151.97万元。
2.项目评价结果
经考评,本项目综合得分为86分,财政专项资金支出绩效评价结果为:良好。
3.绩效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1)存在项目已完工的情况下概算投资变更的情形。2014年12月25日,吴忠市水务局下发《关于宁夏苦水河防洪治理2011年建设项目及2012年建设项目河道整治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的函》(吴水函[2014]89号)文件,文件中说明宁夏苦水河干流治理一期工程2011年建设项目已全部完工。但根据自治区水利厅2016年5月23日下发的《自治区水利厅关于苦水河干流治理一期工程2011年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变更报告的批复》(宁水计发[2016]53号)文件,批复中说明对部分工程段进行了变更设计,同时概算投资由原来的13483万元变更为9780.32万元。在项目已完工的情况下,对部分河段进行变更设计。
(2)存在工程未按要求实施,质量不达标情形。经实地查看,发现三标段格宾石笼砌护不平整,表面高低不平,石笼间隙过大,且格宾石笼之间未按设计要求用绑丝绑扎,仅仅是将格宾箱网丝搅在一起。
(3)存在工程开工日期早于中标通知书下发日期情形。本项目五标段中标通知书下发日期为2012年5月17日,协议书约定开工日期为2012年5月12日,协议书约定开工日期早于中标通知书下发日期。
(4)截至报告日,尚未对本项目三、四标段进行单位工程验收,也未对整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
4.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
(1)建议在今后的项目中,做好前期调研,并严格把控方案的设计和实施,做到责任明确,目标明确,以此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2)建议在今后的项目中,应严格把控工程质量,做到按要求,按设计严格执行。
(3)建议在今后的项目中,严格规范合同的签订,加强合同的审查工作。
(4)建议加快竣工验收,做好工程决算。
(九)宁夏苦水河治理工程2012年建设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共分2部分实施,分别是:(1)苦水河河道整治工程:涉及苦水河上游甜水河下马关至红沟窑段、苦水河中游红沟窑至赵家沟段、苦水河下游赵家沟至黄河段的部分险工点;(2)太阳山工业园区防洪工程:涉及苦水河上游小河八干渠渡槽至暖泉湖段。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下发的《自治区水利厅关于苦水河防洪治理2014年建设项目河道整治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宁水计发[2014]107号)文件,本项目批复总投资6260.73万元,工程建设资金由中央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解决。河道违章建筑物清障费用由吴忠市人民政府负责解决。根据《自治区水利厅关于苦水河防洪治理工程2012年建设项目河道整治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宁水计发[2013]12号)和《自治区水利厅关于苦水河防洪治理工程2012年建设项目太阳山开发区防洪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宁水计发[2013]11号),河道整治工程和太阳山开发区防洪工程工程概算总投资分别为9203.37万元和5973.73万元,本项目批复总投资15177.10万元。根据指标划转单,2012年10月15日,吴忠市财政局将20000万元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指标划转至吴忠市水务局,其中6062万元中央基建投资资金由吴忠市水务局划拨给同心县水务局,用于下马关防洪工程;河道整治工程和太阳山开发区防洪工程的中央基建投资资金实际到位13938万元。灵武市国土资源局支付征地补偿配套资金167.79万元。截至2017年3月31日,本项目已经到位资金共14105.79万元,资金到位率为92.94%。
2.项目评价结果
经考评,本项目综合得分为87分,财政专项资金支出绩效评价结果为:良好。
3.绩效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1)存在合同签订日期早于项目批复日期的情况。苦水河治理工程2012年建设项目河道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日期是2013年3月15日。2013年1月9日,与宁夏荣昌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签订河道整治工程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2012年12月26日,与吴忠市水利工程勘测设计院签订车辆租用协议书。
(2)批复中部分项目未实施。河道整治工程批复中尚未实施内容:新建水位站、墒情站、视频站等水情检测设施;各市、县(区)段共新建办公及生产用房1450平方米,其中红寺堡区310平方米、灵武市250平方米、利通区400平方米、吴忠市310平方米、同心县180平方米;配置防汛车和工具车共8辆;配备其他办公设施及设备。太阳山工业园区防洪工程批复中尚未建设内容:新建水位站、墒情站、视频站等水情检测设施,配备数据传输设施及设备;在盐池县新建办公及生产用房250平方米,配置防汛车1辆,工具车1辆,以及其他办公设施及设备。
4.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
建议在今后的项目中,严格把控相关文件的下发日期,明确责任,防止出现责任不清的情况,确保项目的高效按时完成。
(十)宁夏苦水河防洪治理2014年建设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苦水河2014年防洪治理工程任务:对河道险工险段进行治理,减少塌岸带来的损失,恢复河道防洪能力,保障两岸城镇、村庄、基本农田和其他基础设施标准内洪水的防洪安全,为改善河道生态环境和河道有序管理创造条件。
本项工程安排治理甜水河下马关至红沟窑、河沿村至石圈村、红沟窑至赵家沟以及赵家沟至入黄河口等四段河道,共计安排新建平顺护岸工程62处,总长23.2公里,疏挖河湾2处,新建过水路面2处,盖板涵结构,同时在利用现有道路的基础上,结合护岸工程堤顶和永久道路、共布设防洪管护道路30.1公里,路面宽4米,铺设碎石路面宽3米,厚0.15米。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下发的《自治区水利厅关于苦水河防洪治理2014年建设项目河道整治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宁水计发[2014]107号)文件,本项目批复总投资6260.73万元,工程建设资金由中央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解决。河道违章建筑物清障费用由吴忠市人民政府负责解决。截至 2017年3月31日,本项目到位资金5480.69万元,其中:中央配套资金3000万元,自治区配套资金1000万元,吴忠市财政配套解决10万元,使用以前年度项目结余资金1470.69万元,资金到位率为87.54%。
2.项目评价结果
经考评,本项目综合得分为86分,财政专项资金支出绩效评价结果为:良好。
3.绩效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1)项目领导小组文件下发日期为2015年4月30日,文件中工程招投标组的主要责任为负责工程项目的标段划分,招投标工作及资格预审、项目合同的签订等工作,但本项目的招标工作于2015年1月已开始进行,主要合同截至2015年4月已全部签署完毕。领导小组文件的下发日期晚于招投标工作的开始日期。
(2)截至报告日,宁夏苦水河防洪治理2014年建设项目河道整治工程尚未进行竣工验收。
4.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
(1)建议在今后的项目中,严格把控相关文件的下发日期,明确责任,防止出现责任不清的情况,确保项目的高效按时完成。
(2)建议加快竣工验收,做好工程决算。
(十一)吴忠市民族敬老院(光荣院)迁建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吴忠市民族敬老院(光荣院)迁建项目于2014年9月16日经吴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吴忠市民族敬老院迁建项目建设方案的批复》(吴发改发[2014]69号)文件批复,批复建设规模及内容:占地30亩,建设一栋二层框架结构综合楼,包括老年公寓、餐厅及附属设施,设计床位139张,建筑面积3850平方米,抗震设防烈度按8度设计。批复总投资1287.30万元。
2015年12月18日,吴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了《关于同意变更吴忠市民族敬老院迁建项目名称的函》(吴发改函发[2015]39号),同意将“吴忠市民族敬老院迁建项目”变更为“吴忠市民族敬老院(光荣院)迁建项目”。
2.项目评价结果
经考评,本项目综合得分为86分,财政专项资金支出绩效评价结果为:良好。
3.绩效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1)截至审计报告日,尚未获得吴忠市民政局成立项目领导小组的正式文件。
(2)批复中建设5个亭子未实施。
(3)吴忠市民族敬老院(光荣院)入住率较低,建议相关部门积极寻找利通区符合敬老院入住条件的五保老人,加大宣传力度,使更多生活困难的五保老人得到集中供养。
4.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
建议今后加大对孤残老人的资金扶持力度,加强资金使用监督与管理,使有限资金充分发挥最大效益。
(十二)吴忠市双吉沟治理工程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1)双吉沟治理工程:
护岸工程:共布设护岸工程22处,总长9.1公,支沟口治理共布设护岸工程总长0.5公里。
建筑物工程:新建沟道尾水6座,为钢筋砼管涵,其中管径0.6米2座、管径0.8米4座,涵长8米,管座砼厚0.2米,基础浆砌石厚0.3米。
现有建筑物防护工程:对扁担沟扬水二泵站跨沟渡槽上、下游侧各100米范围内沟道两岸和沟底采用浆砌石砌护;对工业园区慈善大道跨沟大桥上、下游侧各100米范围内沟道两岸进行砌护。
(2)1#导洪沟
护岸工程:1#导洪沟总长4.95公里,为梯形断面,底宽20米,迎水面坡比1:1.75,左岸布设护岸工程总长2.35公里,桩号0.000~2.350,沟道迎水面坡比1:1.75,护坡和基础型式同双吉沟护岸工程;1#导洪沟末端入双吉沟沟口段两岸布设护岸工程0.1公里,桩号4+850~4+950,砌护高1米。
(3)2#导洪沟
护岸工程:2#导洪沟长6.4公里,布设连续护岸工程2处总长6.4公里。
建筑物工程:新建过水路面3处。
(4)堤防工程
2#导洪沟局部修建堤防7段总长2.37公里。
(5)防汛抢险道路
双吉沟和扁担沟治理工程范围内交通便利,利用现有对外交通道路和局部堤防顶及临时施工道路形成防汛抢险道路。
(6)生物防护措施
在双吉沟沟道外侧设5米宽绿化带,种植护堤和绿化乔木,株距2米,行距3米。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下发的《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吴忠市双吉沟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宁水计发[2012]95号)文件,本项目批复总投资3351.37万元,其中工程投资款3232.90万元,征地拆迁补偿投资78.55万元,环境保护工程投资12.70万元,水土保持工程投资27.21万元。截至报告日,本项目到位资金3288万元,其中:中央配套资金300万元,自治区配套资金2938万元,特大防汛专项资金50万元,资金到位率为98.11%。
2.项目评价结果
经考评,项目综合得分为83分,财政专项资金支出绩效评价结果为:良好。
3.绩效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1)存在合同签订不规范情形。2013年4月19日,吴忠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与宁夏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吴忠市双吉沟治理工程二标段施工协议书,协议约定工期为2013年4月15日至2013年10月20日,合同签订开工日期早于合同签订日期。
(2)本项目到位资金较迟,严重影响工程进度。本项目批复下发日期为2012年12月31日,但主要资金下拨到位较迟,如: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宁财(建)指标[2015]246号)文件下拨本项目资金2060万元,下拨日期为2015年6月30日,资金到位较迟,严重影响工程进度安排。
(3)本项目批复中部分项目未实施,如批复中要求在双吉沟一标段沟道外侧设5米宽绿化带的生物防护工程,种植护堤和绿化乔木,但本项目因资金到位较迟,对上述批复中要求内容未进行建设。
4.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
(1)建议在今后的合同签订过程中加强合同审查工作,合同一经双方签署便生效,为避免相关法律风险,今后应谨慎审查合同条款。
(2)在今后的项目中,提前做好资金计划安排,严格把控资金申请及审批制度,避免出现项目已开工,资金不到位的情形。
(十三)2016年吴忠市政府“健康口腔 幸福家庭”民生工程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任务:(1)免费为市区内8-10岁6000名适龄小学生开展口腔健康检查;(2)在口腔检查中对符合适应症的小学生进行免费龋齿(浅龋)充填500例;(3)对符合窝沟封闭适应症的儿童进行20000颗窝沟封闭;(4)为市区内10000名小学生开展口腔健康教育;(5)指导市区1000户家庭创建成健康示范家庭。根据《关于印发<2016年吴忠市政府“健康口腔 幸福家庭”民生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吴卫计发[2016]80号)文件,本项目批复总投资90万元,全部为吴忠市财政局配套拨付。截至 2017年3月31日,本项目已到位资金90万元,资金到位率为100%。
2.项目评价结果
经考评,项目综合得分为86分,财政专项资金支出绩效评价结果为:良好。
3.绩效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1)本项目因初期宣传及前期工作不到位,导致相关部门未及时了解到民生工程项目的运行程序,相关部门之间未做好工作的衔接,增大了后期项目的运行难度和任务量,影响了总体项目的运行进度。
(2)本项目健康口腔示范家庭的创建后期无法进行有效的监督,效果无法量化考核。
4.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
(1)建议做好今后项目的前期调查和准备,制定完整的项目运行程序并积极下发至相关部门,主管实施部门努力做好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督促项目的高效完成。
(2)建议今后在类似项目中,减少对健康口腔示范家庭创建的投资,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并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儿童口腔治疗方面。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我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虽初显成效,但还任重道远。下一步,我们将着重预算编制及执行,着力绩效评价,进一步强化绩效管理,提高绩效管理水平。
(一)提高项目预算编制的准确性。按照新《预算法》的要求,指导各预算单位结合职能职责,加强调研,确定下年度工作重点,做好分析、测算,做好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编制,提高预算编制质量,确保预算的科学性、合理性、准确性。
(二)推进项目预算执行的时效性。督促各预算单位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有序推进项目开展,确保项目早落地、早见效。认真开展中期评估,根据情况适时对绩效不佳的项目进行调整,强化预算执行,完善专项资金分配和拨付管理,避免资金闲置,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时修订完善制度建设,做好政策保障,切实做到预算执行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三)突出预算项目管理的绩效性。以深入推进绩效评价为核心,结合我区项目实际,建立科学、准确的指标体系,体现“经济、效率、效果”,严格评价流程,切实提高评价结果的客观、公正。进一步强化结果运用,将评价结果与预算编制、中期评估等有机结合起来,推动预算单位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预算绩效管理理念,切实提高绩效评价在日常管理中的重要作用,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