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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全市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意见

索引号 640300034/2018-20150 文号 吴扶开办发〔2018〕14号 生成日期 2018-03-1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吴忠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责任部门

 

2018年全市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意见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深入推进脱贫攻坚的关键之年。为全面贯彻落实区、市党委、政府年度工作部署,推动全市脱贫攻坚工作再上新台阶,现就做好2018年脱贫攻坚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吴忠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契机,以盐同红交界处集中连片贫困地区为重点,以精准帮扶和重大扶贫工程为抓手,围绕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标准,坚持脱贫与富民相结合、区域发展和精准施策相结合、攻坚拔寨与巩固提升相结合、精准帮扶和激发内生动力相结合,不断优化政策体系,完善推进机制,在精准、稳定、可持续上下功夫,集中力量补短板、强弱项、提水平,推动整体工作从注重减贫进度向更加注重脱贫质量转变,从注重完成脱贫目标向更加注重增强贫困群众获得感转变,从注重找准帮扶对象向更加注重精准帮扶稳定脱贫转变,从开发式扶贫为主向开发性和保障性扶贫并重转变,力争我市脱贫攻坚工作继续走在全区前列。

二、工作目标

扎实推进五个一批十三项行动计划,通过各类精准扶贫措施的落实,确保24个重点贫困村出列,10个深度贫困村稳定退出,26500贫困人口脱贫,全市贫困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高于全区平均水平2个百分点,贫困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生态环境和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有效改善,盐同红交界处集中连片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已销号村和脱贫人口脱贫成效得到进一步巩固提升,年度工作顺利通过国家和自治区的考核验收。

三、主要任务

(一)夯实工作基础,着力提高脱贫攻坚质量。进一步完善建档立卡户基础数据信息,常态化开展建档立卡复查复核和动态调整,加强对新识别纳入、脱贫退出贫困人口的信息比对,降低错评率和错退率,进一步提高建档立卡户的数据准确率,切实规范建档立卡档案资料,确保乡、村、户各类资料、表册要素齐全、逻辑合理、数据准确。严格按照两不愁、三保障标准配置扶贫资源,既不随意降低标准、降低质量,也不盲目提高标准、吊高胃口,按照五通八有标准实施整村推进和已脱贫贫困村的巩固提升,完善水、电、路、网、房等基础设施,切实建立支持贫困地区发展的长效机制,推动资源要素向贫困地区聚集。(责任单位:市扶贫办,各县(市、区)政府)

(二)强化产业扶持,切实筑牢脱贫富民根基。进一步加大产业扶贫投入力度,整合的涉农资金、新增财政扶贫资金要全部用于支持产业发展,聚焦“1+4”特色优势产业,着力推进一主八特产业扩规增量、提档增效,在贫困村中重点打造20贫困人口参与度高的特色产业扶贫示范基地,示范带动产业发展。深入实施四个一带动工程,加大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村致富带头人的扶持力度,探索完善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社与贫困户利益联结机制,扶持壮大扶贫龙头企业25家,新建扶持扶贫产业合作社20家、巩固提升50家,建成一批带动贫困户脱贫能力强的特色产业生产、产品加工、服务经营主体。积极稳妥的发展资产收益扶贫项目,依托农村产权流转服务中心,为贫困户提供各类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调动农户广泛参与产业发展的积极性,实现集体和农户利益的双赢。进一步深化光伏、旅游、电商等扶贫新业态,新培育休闲星级农家乐10家,实现电商覆盖90%以上的乡村,推动优势特色产业规范化、品牌化、标准化发展,不断提高产业对贫困人口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责任单位:市农牧局、商务局、旅游发展委,各县(市、区)政府

(三)聚焦重点难点,集中力量攻坚深度贫困。继续以盐同红交界处集中连片贫困地区和自治区确定的23个深度贫困村为重点,围绕深度贫困村的脱贫需求,按照新增扶贫资金主要用于深度贫困地区、新增扶贫项目主要布局于深度贫困地区、新增扶贫举措主要集中于深度贫困地区的要求,加快制定完善深度贫困村脱贫攻坚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要以培育发展富民产业为核心,以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为重点,以精准落实到村到户帮扶措施为手段,高度重视老人、病人、残疾人三类困难群体和贫困村五通八有短板,加大项目、资金、政策扶持力度,集中优势资源打攻坚战,确保整体提升区域经济发展能力和脱贫工作质量,力争在解决深度贫困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责任单位:市发改委、扶贫办,有关县(区)政府

(四)强化精准施策,不断提高工作精准度。严格按照五通八有标准实施整村推进,坚持问题导向,整合财政扶贫资金、涉农资金,大力实施乡村道路、安全饮水、抗旱应急水源、危房改造、环境整治、农村网络新四通工程等一批基础设施项目,集中力量补齐贫困脱贫短板。教育扶贫要重点围绕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不断提升义务教育巩固率,确保不能让一个学生因贫困而辍学,继续抓好两后生职业教育,使每一名有意愿的两后生都能接受职业教育或技能培训,掌握一门就业技能。进一步加大扶贫助学力度,强化对教育扶贫基金的管理,充分发挥群团组织、公益组织的作用,帮助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实施三个一批行动计划,对患大病、重病和慢性病的农村贫困人口进行分类救治,推行个性化签约服务管理,全面实行一站式结算。对未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保险和个人缴费部分实行财政补贴,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全覆盖。建立健全贫困地区医疗机构远程医疗系统,方便群众看病。落实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危窑改造补助政策,完成年度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危窑改造任务。全面完成12185114人移民搬迁入住,将工作重心转移到产业发展和就业培训上,不断强化技能培训、产业培育、后续帮扶和精准到户脱贫措施的落实,确保移民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采取有效措施,着力解决生态移民住房、产业设施闲置、多代多人居住困难等遗留问题。积极推进教育、医疗、科技、文化等优质资源向贫困地区倾斜和下沉,整体提升贫困地区公共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市财政局、住建局、水务局、交通局、教育局、卫计局、扶贫办,各县(市、区)政府

(五)深化金融扶贫,引导各类金融资源向扶贫产业集聚。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助推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扎实推进扶贫小额信贷扩面增量,打好财政、银行、保险、基金组合拳,促进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扶贫投融资体系。用足、用好、用活扶贫产业担保基金,不断扩大基金规模。发挥金融扶贫考核的杠杆作用,督促金融机构切实落实金融扶贫政策,在扩大扶贫信贷总量、放宽获贷条件、延长贷款期限上实现新突破。探索互助资金风险担保新模式,促其最大限度发挥作用。力争贫困户扶贫小额信贷余额18亿元以上,贷款覆盖率达到80%以上。进一步强化扶贫保工作,在稳定2项基本保险的基础上,着力推进24类特色产业保险的扩面增量,构筑产业发展安全屏障。(责任单位:市金融办、扶贫办,各县(市、区)政府)

(六)围绕素质提升,着力增强贫困群众发展增收能力。推进实用技术、职业技能培训常态化,建立完善贫困劳动力档案,根据不同地区、不同人群,按照培训对象意愿和市场需求,因地制宜选择适合当地群众就业增收的工种开展灵活培训,不断增强培训工作的针对性,提高就业率,全年完成各类培训1.8万人(次),实现对有培训意愿贫困劳动力的免费培训全覆盖。组织实施好科技扶贫指导员、三区人才、科技特派员等相关科技扶贫项目。加大招商引资和政策扶持力度,按照国务院扶贫办印发的《扶贫车间建设指南》,认真抓好32个扶贫车间的建设工作,进一步带动贫困群众就近务工增收。注重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持续深化三先开路教育活动,建立正向激励机制,采取以奖代补、劳务补助、以工代赈等办法,鼓励支持贫困群众勤劳致富。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农牧局、扶贫办、各县(市、区)政府

(七)不断深化社会扶贫,着力构建大扶贫工作格局。建立完善派出单位、驻村工作队、帮扶责任人、乡村组织四位一体工作责任体系,加大督查抽查、问责追责力度,着力提升帮扶工作满意度。积极主动加强与闽宁对口协作县(区)、中央帮扶企业的对接协调力度,推动闽宁协作第二十一次联席会议议定事项落实落地。推进携手奔小康行动和闽宁产业示范村建设,争取更多支持和更宽领域的协作。深入推进百企帮百村行动,开展互联网+社会扶贫试点工作,实现脱贫需求与帮扶资源有效对接。持续推进统战系统助力脱贫攻坚行动,引导社会各界以投资置业、技术合作、村企共建等形式参与脱贫攻坚。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统战部,市扶贫办、商务局、工商联,各县(市、区)政府

(八)坚持较真碰硬,以作风攻坚促脱贫攻坚。坚持把作风建设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认真组织开展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和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活动,重点针对四个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脱贫成效不真实、项目实施不精准、政策落实不深入、发动群众不充分、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等10个方面的突出问题,逐一对照检查,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有针对性地解决工作作风不实、敷衍塞责造成识别退出不精准、帮扶措施不落实;扶贫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造成贪污、挤占、挪用;工作被动应付、项目论证不充分造成的项目建设迟缓、资金滞留、浪费等问题,从制度、规矩、监管环节上清除扶贫领域作风问题形成的根源,较真碰硬清理作风问题滋生空间,构建扶贫领域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完善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程序,落实扶贫项目资金使用管理三级公开”“三级报备制度,加强审计、财政监督和群众、社会监督,落实扶贫资金违规使用责任追究制度,努力做到阳光扶贫、廉洁扶贫。充分运用督查、抽查、暗访和第三方评估等手段,加强对工作落实情况的分析评价,对工作责任不落实,敷衍应付、弄虚作假造成重大失误和负面影响的严肃问责,以较真促认真,推动作风建设明显改善,以作风攻坚促脱贫攻坚。责任单位:市纪委、扶贫办,各县(市、区)党委、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认真落实好领导干部联系脱贫攻坚工作机制和市、县、乡、村四级书记抓落实工作机制。各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当好一线总指挥,铁肩担责,敢做善成,集中力量抓大事,心无旁骛解难题,确保高质量、如期向市委、政府和人民群众交账。各级各部门要树立一盘棋思想,发挥各自独特优势,牵线搭桥,争取项目资金,齐心协力,合力攻坚。乡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以及帮扶责任人要克服厌战和畏难情绪,持之以恒、善作善成,把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螺丝拧得更紧,推动脱贫攻坚向纵深发展。

(二)加强督查检查,确保措施到位。市、县(市、区)都要成立专门督查组织,充实人员,开展培训,加大对脱贫攻坚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的督查检查,加大问责力度,以督查检查倒逼脱贫攻坚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要加大对盐同红集中连片贫困地区区域发展与脱贫富民攻坚规划、意见以及行业扶贫十三项行动计划、各类专项扶贫等重点工作的督查和考核力度,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严格落实各项奖惩措施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各项工作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三)加强资金监管,确保高效利用。严格按照《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规定,进一步规范资金分配、拨付、使用过程。各县(市、区)要按照扶贫资金四到县管理体制,强化监管责任,健全完善常态化监管机制,加大审计和监督检查力度,开展扶贫资金使用绩效评价,落实扶贫资金违规使用责任追究制度。要加强扶贫资金项目公示公告,全面推行扶贫信息三级公开,开展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保持扶贫资金严管严查高压态势,对挪用和贪污扶贫资金的腐败行为零容忍。进一步发挥“12317”扶贫监督举报电话、信访和舆情监测等作用,多措并举,构建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防范机制。

(四)加强宣传引导,激发内生动力。加强政策引导和注重正向激励,将帮扶政策与贫困群众参与情况相挂钩,鼓励多劳多得,大干大支持,逐步引导贫困群众破除等靠要思想。要通过思想教育、技能培训、典型引路等方式,帮助贫困群众转变思想观念,提高脱贫能力,营造脱贫光荣、勤劳致富的良好氛围。采用项目支持、劳务补助、以工代赈、以奖代补等方式,对主动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给予项目资金奖励。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下大力气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发挥红白理事会、乡规民约作用,坚决遏制天价彩礼、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等陈规陋习。加大舆论宣传,发挥身边脱贫典型引领、示范、激励作用,帮助贫困群众解决生产生活难题,让贫困群众实干脱贫、勤劳致富。

附:吴忠市2018年脱贫攻坚任务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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